從另一個角度看,在上海大法弟子中一些不能走出來做好三件事的修煉者,普遍存在一種藉口:我們也要遵守人間的法律,不能破壞。從今天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情況來看是誰在不遵守人間的法律呢?恰恰是迫害者自己。
首先,對大法的所謂「定性「是違法的。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是立法機關,人大沒有將法輪功定性為××,而《人民日報》作為一個媒體有甚麼資格立法定性呢?所有在此基礎上的一切迫害行為都是違法的,都必將受到法律和道義的嚴懲。
其次,各級公檢法及相關的惡人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是違法的。從一開始鋪天蓋地的誹謗宣傳,抓人,抄家,洗腦,勞教,判刑,虐殺,到最近曝光的活摘器官無一不是違反中國法律,國際公約及人類道德良知的邪惡行徑。如果它們的行為是正的,為甚麼要害怕大法弟子的曝光?為甚麼在執行迫害任務時不敢報出姓名,證件,甚至在抄家和抓捕的文件上不敢簽字留名或是字跡潦草無法辨認?在此也想提醒執行迫害的人,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今天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所有迫害行為都是合法的,正確的,為甚麼不敢在「執法「時堂堂正正的報出姓名,亮出證件,一切按正規的法律程序辦事?如果你們只是迫於壓力附和或為維護自身利益不顧一切的參與迫害,明知是違法的卻抱著僥倖心理企圖掩蓋,逃脫罪責,這一切只能是自欺欺人。看看文革打手的命運,看看納粹屠夫的下場就可想而知了。
更重要的是,大法弟子今天為救度世人,制止迫害的行為是正義的,沒有違反人間的法律。如果散發資料是違法的,為甚麼不抓捕所有投放廣告的人?如果真的違法犯罪了,為甚麼只要寫保證不修煉就可以釋放或得到減免?社會上真正的罪犯能寫個保證就獲釋嗎?《九評》中所寫的邪黨的罪惡如果是假的,為甚麼不敢堂堂正正的向全國人民公開解釋清楚,而要偷偷摸摸的抓人禁書,暗中迫害?大法弟子廣傳《九評》的目地是為了揭露其邪惡,救度被謊言毒害的世人,絕不是在人世中同惡黨爭奪權力,更不是參與政治。
在此,也提醒上海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清除一切迫害因素的同時,不要消極承受迫害。面對邪惡迫害首先義正詞嚴的要求其出示證件,報出姓名,並善意提醒其迫害的後果,同時盡力搜集相關迫害人的詳細情況,及時曝光,保存證據,全面結束洗腦班,勞教所,監獄,集中營和一切迫害場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同時為國際獨立調查,起訴惡人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