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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勇被非法判刑後下落不明 九旬老父為兒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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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2日】大法弟子劉勇,32歲,2004年12月3日上午被四川崇州市法院非法判刑6年,劉勇當庭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之後劉勇被不法之徒劫持到何處、是死是活,他的家人一直都不知道,對劉勇的現狀非法擔心。特別是親人知道許多法輪功修煉人被惡徒秘密活體摘取內臟器官後焚屍滅跡,對劉勇更加擔心。希望更多的善良的父老鄉親關心幫助他們找回親人。以下是劉勇的九旬老父為兒子寫的申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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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劉順平,1916年5月11日出生,年已90歲,家住崇州市崇陽鎮瓦窯村5組。今天向執法機關、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提出申訴,我兒無罪,他從未觸犯國家任何一條法律。

我兒子劉勇從小體弱多病,5歲才開始學走路,全身多種疾病纏身,如肝炎、氣管炎,經常高燒不退,人事不省,多次出現休克現象。20多年一直忍受病痛折磨,搞得我們大人也疲憊不堪,他也活得生不如死,生活全靠父母勞動供養。

1998年,我兒有幸得了大法,修煉不久,多種疼痛全部好了,體質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不再為無錢治病而苦惱。由於身體健康了,我兒從此性格也變得開朗、活潑,也變能幹了,開始了自食其力,不再依靠父母生活。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兒子,使我終於放下了對我兒子的擔憂。

但沒有想到,2004年5月17日,我兒因煉法輪功在家被綁架、非法關押、殘酷迫害、非法判刑。你們知道嗎,各位法官先生,你們是在迫害當今最好的好人,是一個按「真、善、忍」修心性的好人。

我兒劉勇,自修煉後,關心別人,吃苦耐勞,不拿別人一針一線,沒有了社會上的惡習,這樣的人怎麼會是一個犯罪的人。他修心性做好人,並未觸犯國家哪一條法律。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出版自由、公民享有民主權利、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所以我兒是當今的好人,是無罪的,非法判我兒是有罪,真是正邪不分,黑白顛倒。

我兒向世人講真相,只是為了讓大家知道「法輪大法好」,使大家不要相信江××的謊言。自古善惡有報,真的禍到臨頭時甚麼都晚了,所以法官先生們應該主持公道、保護善良,糾正你們的錯誤,也為你們和子孫後代積德行善。

再一次向各位有良知的法官們疾呼:我兒無罪,必須立即無罪釋放。

申訴人:劉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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