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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當權者不應助中共為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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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6年7月19日】(明慧評論員飛鳴)新加坡當局7月14日以所謂“非法集會”的欲加之罪,控告九名當地法輪功人士。這是新加坡當權者又一次協從中共把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大陸之外。

    被新加坡當局所指控的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而新加坡當局近期的控告則發生在中共李嵐清訪問新加坡後不久。在此前後,新加坡連續發生了一系列企圖無理遣返法輪功學員、取締法輪功活動的事件。控告事件發生後,中共新華網及多家中共媒體迅速炒作這一行動,為近期中共喉舌媒體誹謗法輪功造勢。顯然,新加坡當權者的行動是為了向李嵐清和中共政權獻媚。

    新加坡當權者諂媚的對象李嵐清曾擔任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610辦公室的頭目。這個610系統遍及各級政府、遍佈大陸各地,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公檢法對法輪功民眾進行凶殘的迫害,是一個和納粹蓋世太保一樣的國家恐怖主義組織。新加坡當權者屈膝於這樣一個恐怖組織的前任頭目並打壓遭受恐怖迫害的無辜民眾,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新加坡當權者屢次以“法律”的名義打壓當地法輪功民眾,其實古今中外不乏當權者以惡法迫害民眾的例子。古時有酷吏周興、來俊臣之流的深文周納,羅織罪名。近代有納粹法西斯頒布條文迫害猶太人。中共惡黨迫害人民也屢屢打著“法律”的幌子。而今新加坡當局又以“法律”的名義打壓當地的法輪功人士,“法律”成了陷人於罪的繩索,鞭撻百姓的凶器、文過飾非的遮羞布。

    新加坡當權者應該明白,你們的所為傷害了文明社會的公義,傷害了新加坡的國際形象,也最終會傷害你們自己。中共惡黨正走向滅亡,請你們不要為小利而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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