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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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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4日】

一.1999-2001年間四川米易農家夫婦遭勒索和非法關押迫害

1999年至2001年,四川米易撒蓮鄉法輪功學員陳朝英、黃明富夫婦多次被非法抄家、關押和各種體罰折磨。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撒蓮鄉政府鄉長陶雲春、武裝部長唐裏華、鄉辦事員白廷飛、陳林平等參與迫害。

1999年12月下旬,法輪功學員陳朝英和丈夫黃明富在家,米易縣撒蓮鄉政府鄉長陶雲春、武裝部長唐裏華、鄉辦事員陳林平等非法闖入他們家中,綁架了他們夫婦,到鄉政府進行迫害。他們每天被強迫做苦活、罰站、跑步,折磨了一個星期,強迫交了200元罰款,才被放回。

惡人綁架他們夫妻時,他們的兒子黃宗俊站出來說了句「父母煉功做好人,沒有犯法,憑甚麼抓他們?」立刻被唐裏華、陳林平用拳頭打倒在地,將兒子雙手反架在背後,妄圖連他們的兒子一起綁架。陳朝英說,我們自己的事自己承擔,不關兒子的事,又有開車的駕駛員勸說下,才罷休。

2000年4月25日,陳朝英因在本鄉3大隊9隊集體學法,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和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陳林平等非法綁架到鄉政府被強迫罰站、非法審訊。32名男女老少關在一間屋裏,24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每人被勒索1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5月中旬,陳朝英和丈夫一同去北京上訪。13日早上,他們被天安門廣場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又送往攀枝花駐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辦事處警察邱天明、宋樂安等非法搜走陳朝英和丈夫身上共計820元錢,每天另交生活費、住宿費各15元。將他們17名大法弟子男女非法關押在一間屋內一個星期。後被送米易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非法關押期間,被政保科多次非法提審,被看守所副所長朱成龍多次毒打。

2000年6月下旬,鄉政府陶春雲帶領一幫人闖入陳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陳朝英全部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搶走了現金2900元。陳朝英夫妻倆被綁架到鄉政府,遭到陶春雲、唐裏華及一幫打手的毒打,強迫幹重體力活。勞動之餘又遭罰站、長跑、站軍姿、烈日下暴曬。在這期間,陶春雲等一幫惡人再次闖入陳朝英家,搶走一台大彩電(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兩頭大肥豬。陳朝英夫婦被非法關押9天,兒女們想方設法湊夠2000元交給鄉政府,才放他們回家,還回搶走的東西。惡人在非法抄家時,搜到一篇師父的新經文,陳朝英夫婦被帶到丙谷派出所折磨,又被勒索50元才放人。

2001年3月中旬,因發真相資料,陳朝英夫妻倆再次遭到政保科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公安局,雙手被銬在政保科樓上過道的鐵欄杆上,被折磨一天一夜,被政保科勒所400元才放人。

在這幾年的迫害中,陳朝英夫妻倆被勒索幾千元,長期遭到監控、騷擾、折磨迫害,子女親友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二.法輪功學員陳啟榮遭迫害的事實

2002年7月,法輪功學員陳啟榮遭丙谷派出所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遭受惡警折磨。2002年9月18日,被送往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迫害。

2002年7月11日陳啟榮在丙谷發真相資料,被丙谷派出所惡警綁架,戴上手銬10多個小時,之後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第二天,惡警劉興明、周林等四人把陳啟榮押到現場取證,陳啟榮在街上給圍觀者講被迫害真相,被周林用力一腳踩倒在地上,10多分鐘後才爬起來。

第三天,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和惡警柴發祥(已遭惡報)把陳啟榮懸吊銬在它的辦公室窗戶上,強行逼供,吊得陳啟榮手腳麻木腫脹,手的肉被手銬銬進很深,疼的眼冒金星,全身是汗。在身體疼痛難忍時,陳啟榮被強迫畫押,堅決不從。

第四天,惡警劉興明逼迫按手印,陳啟榮仍然不配合。劉興明就狠打耳光,當時打出很多鼻血,又強逼陳啟榮頂牆,陳不配合。惡警用腳踢,把陳啟榮的腳踢腫,踢倒在地,抓起來抓住陳啟榮的頭髮往牆上猛撞,前額被撞腫。

第五天,惡警強行按指紋,陳啟榮不配合,惡警們又罰頂牆、暴曬來折磨陳啟榮。它們還利用其他犯人將陳啟榮按倒在地,戴上鐵扣,強迫按下指紋。還有一個女惡警穿高跟鞋踩在陳啟榮的腳,用力來回旋。看守所所長吳學明在陳啟榮後背猛擊一掌,更加疼痛。一個星期後,陳啟榮堅持煉功,被看守所副所長朱成龍戴上手銬21天不取下,不准洗澡(在來例假的時候)。

2002年8月8日,陳啟榮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2002年9月18日,陳啟榮被送往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迫害。其間,遭到邪惡的強行洗腦、體罰、不准睡覺和各種酷刑,還遭到吸毒犯王霞毒打,遭到犯人沙瑪小蘭的辱罵毒打。陳啟榮以絕食抵制迫害,就被強行灌食,還被監獄醫院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思想不清醒。

這之前的2000年3月8日,陳啟榮曾因講真相,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罰款150元。

三.法輪功學員劉長會遭迫害的事實

在惡黨迫害法輪功的七年中,劉長會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受到多次迫害。現列舉如下。

1999年10月25日,在米易縣撒蓮丙海村一同修家集體學法,被撒蓮鄉黨委書記何福祥阻止,並舉報,被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彬等惡警綁架到公安局會議室,被非法關押一天一夜。

1999年10月底,劉長會到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交完上訪信,被攀枝花(由市縣公安、610、政法委、民政組成)駐京辦事處押送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看守所7天。關押期間被所長吳學明、黑管教等人辱罵、拳打腳踢。

1999年12月8日,劉長會在趕集的路上,被撒蓮鄉工作人員李定敏、付學松劫持到鄉政府洗腦班強制洗腦。手段有:沖洗廁所、清除公路兩邊污泥、沿街跑步、掃街道、頂著烈日走正步、強迫看聽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錄像、強迫收繳每天10元的生活費和每天10元的學習費(本人拒交),共被迫害了10天左右。參與迫害人員有:李定敏、付學松、江永康、白廷飛、陳小平等。

2000年1月中旬,劉長會第二次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大橫幅,被北京公安人員毒打、審問。在駐京辦,劉長會的衣服、鞋、現金全部被搶走。被非法押回米易,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70多天。非法關押期間,劉長會遭到吳學明、劉管教、黑管教等人的殘酷迫害,雙手對銬雙腳銬30多斤重的腳鐐15天、後又被一隻手反擰,卡住脖子將頭猛撞牆,頭和臉都撞出血,用電擊腳,嚴冬用冷水潑濕衣服冷的直打抖。

接著,劉長會被非法判勞教2年,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強制超負荷勞動加工霓虹燈管,有時長達24小時不准休息,被犯人包夾,暴曬、跑步、坐軍姿。強迫看聽污衊李老師的錄像和書籍,強迫寫悔過書、揭批書(罵李老師、罵法輪功)、決裂書等,從肉體上、精神上、思想上折磨大法弟子。參與迫害人員有張小芳、李科長及護衛隊等。

2002年7月中旬,也就是惡黨召開16大前夕,米易的縣、鄉、村邪惡機構受惡黨指使企圖將劉長會抓到公安局再次迫害,劉長會被迫流離失所8個多月。家人不斷遭到恐嚇、騷擾、監控,維持一家人生活的百貨店被迫關門,經濟損失4千多元。

在七年中,劉長會被拘留3次、勞教1次、強迫進洗腦班1次、流離失所8個多月,經濟損失數千元。

在此呼籲國際社會與所有善良正義的人們共同制止這場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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