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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屏東縣議會通過議案 譴責中共活摘器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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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4日】台灣屏東縣議會2006年6月23日臨時動議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暨非法販賣人體器官」案,請屏東縣政府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盡速辦理。議案要求聯合國和國際人權組織派員赴中國調查中共當局非法摘取活體器官販賣之暴行,並勸阻國人赴大陸進行非法器官移植,以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及保障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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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屏東縣議員潘裕隆(左四)聲援法輪功學員

23日是屏東縣議會第16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最後1日,會中由滿州鄉縣議員潘裕隆臨時動議,4位縣議員簡東明、潘明利、張惠怡、林雅蘗附議,並獲得在場全數議員無異議通過上項譴責案;其中簡東明是屏東縣8個山地鄉議員共同推出的代表,而屏東市的縣議員蘇義峰、裏港鄉的許國華和丁煙柱、東港鎮的郭美玉,車城鄉的董啟智、萬丹鄉的李香蘭,潮州鎮的王志豐、潘連周、林鬱虹更全力促成通過該項譴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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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屏東縣議員潘裕隆(左一)、潘明利(左二)討論美國政府撤消控罪王文怡事件

提案人潘裕隆表示:他跟法輪功的學員長期關係都很好,在2次分別聽取法輪功學員們給議員們作的簡報後,他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感到相當的震驚。他覺的不管國際社會或台灣的民情都應該對中共這種不人道的行為提出譴責,同時想辦法制止這種不人道的行為,所以他理當義不容辭站出來,希望更多正義的力量關注正在中國大陸發生的罪惡,所以很快就獲得四位議員同仁的聯署,做成臨時提案。他跟法輪功學員肯定的表示這個臨時提案絕對能獲得議員們審議通過,民意機關就該為人權人道正義的行為發聲。

潘裕隆同時表示,最近3、4年常常聽到台灣人赴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事情,但對器官來源的取得不清楚,在聽取法輪功學員的簡報及他平時耳聞的信息後,深感事態的嚴重性,他呼籲國人要審慎,給邪惡壞人提供市場等於是助長邪惡壞人犯罪,雖然急切把病治好是人之常情,但是以虐殺或活體摘取得來的器官移植到患者身上,這個行為是非常不人道的。另外,他也呼籲請各國政府、衛生組織,對赴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應訂立相關倫理規範;並呼籲相關單位告知民眾赴大陸換器官將觸法,因為器官來源可能屬被非法虐殺的異議人士。

為了制止中共繼續殘殺人民,以獲取器官,屏東縣議會採取下列做法:

一、請屏東縣政府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盡速辦理。

二、要求聯合國和國際人權組織派員赴中國調查當局非法摘取活體器官販賣之暴行,並勸阻國人赴大陸進行非法器官移植,以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及保障宗教自由。

主持會議的議長周典論當場決議通過,由屏東議會發文給屏東縣政府依決議案盡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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