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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縣李光豔老人被綁架到新津蔡灣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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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1日】李光豔,女,68歲,新津縣南華宮糧站退休職工。家住該糧站職工宿舍。2006年4月兩次被非法綁架。

2006年4月中旬,新津公安幹警未出示任何證件將李光豔強行抓走,關押在五津鎮派出所16個小時並非法抄家。4月30日中午,正在家中的李光豔被新津公安、610組織及她所在單位人員將李光豔綁架到新津蔡灣洗腦班迫害。

李光豔97年得大法,她堅信真、善、忍,堅持修煉。99年7.20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7年以來,為了救度被謊言欺騙的世人,李光豔不顧個人安危,一直堅持向世人及有關領導講述法輪功真相而至少9次被非法關押、抄家。新津公安及610還搶走了她9000元的積蓄(這9000元是她一生省吃儉用積攢起來的)。大約從2003年單位扣發工資,每月只給大約30元的生活費,這對一個單身老人(年輕時離異,只有一個沒有多少聯繫的兒子在外地)來說,無法正常生活,她多次向單位、向縣政法委領導要求退還本人的積蓄並恢復原工資。一直拖到2004年底工資問題才得以解決,但9000元的個人積蓄卻至今未還本人。

目前,李光豔仍被非法關押在新津蔡灣洗腦班。新津蔡灣洗腦班是由四川省610辦和成都市610辦為迫害法輪功花費大約500多萬元將蔡灣原貓館所(專關押吸毒犯、賣淫犯)改建而成。這裏高牆環築,對外掛牌「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現在連牌子都不掛了),實則是洗腦班。是一座真正的人間地獄。高牆內使用甚麼毒刑迫害大法弟子,外面無人知曉。成都大法弟子祝霞就是在這裏被逼瘋的,四川電台老書記在這裏被注射不明藥物後,他家人、同事看他,他眼神痴呆、不認識,……。關在此地的大法弟子只要不轉化即不放棄「真善忍「,就會一直關下去。新津蔡灣洗腦班的罪惡是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鐵證。

信仰無罪。我們強烈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李光豔!希望善良的人們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不要與邪惡為伍。希望還在繼續對大法弟子行惡的人和公安幹警,不要為一己私利而葬送了自己的未來。記住:善惡必報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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