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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惡黨宣傳部強制媒體誣蔑大法與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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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8日】2006年6月14日,青島市的各大媒體,包括電台,電視台,半島都市報A4版、青島日報第7版,青島早報第3版、青島晚報等同時報導、刊登了青島市四名大法弟子被判刑,並污衊大法及大法弟子,題目不同,但文章內容一字不差,文章署名均為「本報記者」。

其中的三名大法弟子歐允潔、孫虹、閔慧榮的家人剛剛上訴至中級法院,法院已立案,也就是說,案件並未終結,在二審過程中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當有人問報社的工作人員:這是哪個記者如此不負責任,案件尚未終結,萬一改判無罪,就不怕人家告你們?你們沒有核實就發這樣的消息,是要負責任的。報社的工作人員說:「這不是我們的記者寫的,這都是青島市委宣傳部給我們的稿子,一個字都不能改,我們說了不算,這是紀律,我們不負責任。」

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崔魯寧於2005年9月21日,在單位正常工作時被李滄區邪教科惡警綁架,2006年2月21日遭李滄區惡黨法院非法開庭。整個庭審過程中,崔魯寧本人及家人、律師均做了義正辭嚴的無罪辯護,令法庭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啞口無言。惡黨法院及法官柳林等人在明知崔魯寧無罪,所有構陷崔魯寧的證據嚴重不足、漏洞百出的情況下,仍昧著良心,於2006年3月20日,枉法判處崔魯寧5年。崔魯寧家人衝破了重重的阻撓後,依法上訴至青島市中級法院,但中級法院罔顧天理國法,5月8日做出了維持原判的可恥判決。

對於中國大陸的媒體,老百姓都知道那是邪黨的「喉舌」,並早有順口溜調侃這些媒體說:「俺是黨的一條狗,趴在黨的大門口,讓俺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咬幾口。」2006年6月14日,青島市的「喉舌」們就用實際行動證實了這一點。

奉勸青島市的媒體及新聞工作人員,不要再為了一己之私,去幹助紂為虐的蠢事了,害人害己呀!不管被動還是主動的,任何人做了任何壞事都要為此負責,在正義與邪惡,在名利與未來之間,應該三思而後行了。邪黨迫害大法所製造的驚天謊言被一一揭穿,在越來越多的世人明白了法輪大法的真相,認識了「真、善、忍」的美好,法輪大法洪傳世界近80個國家和地區,全球上億人修煉法輪功。而《九評共產黨》已為邪黨蓋棺定論,1100餘萬人退黨,邪黨苟延殘喘,行將就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在人人面臨選擇的關鍵時刻--真心的希望你們,及時擺脫邪黨的控制,擺脫喉舌的命運,立即停止繼續愚弄、欺騙老百姓,真正的履行媒體的職責,公正、客觀的報導,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去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也真心的希望那些在新聞領域曾被邪共誤導而迷途的新聞工作者們,抓住這轉瞬即逝的機緣,從新去用良知把握自己的筆尖,棄惡從善,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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