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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給予兩名法輪功學員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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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5日】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6月12日在對大巴黎和亞太地區的新聞節目中報導,西班牙內政部給予兩名法輪功學員以避難權。他們的中國護照已到期,但中共駐西班牙使館拒絕給他們延期,要求他們回到中國國內去進行護照延期,由於這兩名法輪功成員有在大陸受到迫害的風險,西班牙政府給予他們避難權。

另據自由亞洲電台6月12日報導,兩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居住在西班牙已經五年,他們的中國護照今年四月到期,但中共駐當地大使館拒絕重新簽發兩人的護照。

兩人的代表律師表示,身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若中國護照到期,中共當局要求他們返回中國才能重新申請護照,但通常這些人返回中國後會受到迫害。法新社的報導說,西班牙內政部表示,給予兩人居留權是因為政治理由,核實兩人返回中國大陸會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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