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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辜興芝被迫害致死情況補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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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四川米易縣64歲的法輪功女學員辜興芝,在2002年4月因張貼法輪功真相被警察抓捕送米易縣看守所,遭殘酷灌食一個月,於11月7日上午被迫害致死。此事明慧網已經報導,這裏是我們了解到的更多的迫害情況。

辜興芝

2002年4月2日,米易縣公安局小街派出所警察楊正富、單波、毛太寧、王應中等人闖入辜興芝家將其綁架。並非法抄其家,抄走錄音機一台、銀行存摺2張8000元人民幣。辜興芝被抓後關押在小街派出所,遭到單波、毛太寧、王應中等人的毒打,再送米易縣看守所關押。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辜興芝不配合邪惡,遭到惡人惡警的反覆迫害,她以絕食的方式抗議對她的迫害。2002年9月,辜興芝生命出現危險,被看守所副所長朱成龍、管教林海、獄醫陳青、刑事犯小寶、小趙、小闕等押送到米易縣醫院門診由醫生強行插鼻管灌食。

10月份辜興芝生命垂危,由縣醫院和婦幼保健站醫生輪流到看守所每兩天給辜興芝輸液及注射不明藥物。10月中旬辜興芝再度出現生命危險,看守所又要把她送縣醫院搶救,當時由幾名刑事犯扶出監號,雙腳是拖著出來的,鞋被拖掉了本人都不知道。家人前來看望,見此慘狀,要求保外就醫,遭到拒絕。

11月6日早上,辜興芝已經不省人事,說不出話,腳手無力身體極度虛弱,由一名刑事犯背兩名刑事犯扶著(不然的話要滑下地),又一次被送縣醫院強行插鼻管灌食。回到牢房也沒有取出鼻管。為防止她自己用手拔鼻管,管教彭永春將辜興芝的手用手銬反銬在死刑床上一天一夜,由一名刑事犯看守,於2002年11月7日上午8點被活活迫害致死,死時人仍在死刑床上。

辜興芝死亡後,家人要回了8000元的存摺。

參與迫害人員有:縣長沈鈞,610頭目何洪佩、鄺紹明,公安局長劉太明、政保科長向金發及周林、楊梓華、廖紅彬(女)等,參與單位還有縣醫院、縣婦幼保健站,參與醫生待查。

參與迫害的惡人:
99年至2001年的縣委書記嚴文洪
2001年至2003年李群林(縣委書記)
2001年至2003年縣長沈均,調到攀枝花,2004年底因召開東旅會又將他從新調回米易任縣委書記,2005年底遭惡報被調到攀枝花西區。
法院院長唐炬州2001年至2005年
檢察長亢鋒99年底至2003年
610主任吳天華99年至2001年
610主任何洪佩 2001年至2003年
610副主任鄺紹明99年至2005年
公安局局長梁晉川 2000年至2003年公安局局長劉明
99年至2004年政保科科長向金發
副科長廖紅彬99年至2001年
2004年至2006年政保科科長楊梓華
大隊長李雪松
政保科成員:周林 陶和剛 柴發祥 饒顯文
99年至2004年城關派出所所長蔣啟兵
看守所所長吳學明99年 至2002年
副所長朱成龍99年至2002年
2002年至2006年所長朱成龍
99年至2001年指導員劉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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