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發生在513台北音樂會中值得大家省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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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8日】

同修,你好:

調音師呂先生在音樂會結束不久後(週二),很快就安排時間到我家調音了,謝謝你的關心和連絡。

因為呂先生人很熱心,也很了解鋼琴的情況和相關知識,他見到我後告訴我:

他很訝異當天他到音樂會現場調音時,看到願意出借的琴居然是一架品質很不錯的新的琴。而當天因為是颱風前夕,雖然沒有下起大雨,但也都持續飄著毛毛雨,主辦單位居然沒有考慮到鋼琴不能淋雨這些問題,而沒有為鋼琴架起遮雨棚,還為了收音方便把琴蓋打開,讓琴弦直接淋雨……。稍有概念的人也知道這樣做琴弦會生鏽、這架琴是會提早報廢的!

所以,他不只完成他該做的工作以外,還特別叮嚀工作人員要考慮到這些問題。

但是,他的顧慮和關心,並沒有獲得任何一個人的真正重視和執行。

當天舉辦的不就是慶祝法輪大法日的「音樂會」嗎?參與的人不都是懂音樂和有這種基本常識或是直接使用鋼琴的人嗎?有這種概念而漠不關心的人,只因為這件設備不是他的或不關他的事?可以讓這種變異的、事不關己的心擴大?

直到我參加完市府廣場的集體煉功活動後,下午全家來到大安森林公園看到相同的情形……我女兒也一直在我耳邊說:「媽媽,我的鋼琴正在淋雨耶……。」

此時,我只好找在現場搬動鋼琴的同修,告訴他們我們的顧慮,但是得到的回答是:「只要一下起雨來,我們當然會處理。」

等到下大雨再來搬鋼琴還來得及嗎?

現在琴不就正在淋雨嗎?

為甚麼事先該做的工作卻沒有人去做和不願意去做,而體現出的行事作風比一個常人還不負責任?

真正遇到問題時,不是真心面對的去解決,而是以隨意搪塞的回答來敷衍?

這時候或許也會有人想:「你應該把心放下,師父會讓一切順利進行的。」這也是我在得不到任何該有的正常回應後,自己在內心不斷的對自己說的話。

試想,我如果沒有把心放下,在發生過把琴借給某某合唱團使用而琴套不見的事件後,我還會願意再把琴借出去嗎?

我如果沒有把心放下,當天音樂會結束後,你在回家的路上打電話給我,說要謝謝我女兒時,我有對你說出任何一句責備的話嗎?

事情過了一個多星期了,你有聽到我的任何抱怨嗎?

因為我知道只對你一個人抱怨是於事無補的,也不需要對你說這些了。我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都只是相關人員的「一時疏忽」。

借琴的人只負責借琴,使用者歸使用者,工作人員只負責搬運。沒有一個人是負責搭遮雨棚的,所以,都沒有人做錯!?

但是,如果大家都沒有做錯,為甚麼結果是這麼的不周全呢?

每一個有關係的人,不都應該針對這一件事情,體悟一下自己的心性標準嗎?

舉辦任何活動時所使用的器材、設備,不管是不是自己負責的、使用的,甚至只是看到器材被不當使用時,大家有沒有都把它當作是自己的物品一樣的來加以維護和愛惜?

如果大家不以最大限度的體現出一般人該有的正常行為和做事的態度,而一再強調正念對待一切事情就能圓滿解決,這種行為已經讓其他常人無法理解而變得神神叨叨了。那麼,這是在體現個人的正念和超常?還是在抹黑大法?

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感到很傷心。

不是傷心自己家裏的物品不被使用者愛惜,而是傷心這麼多的「一時疏忽」會造成一般對大法還沒有深刻認識的人的誤解。

要是今天借琴給音樂會使用的人不是我而是一個常人,他會怎麼想?

我有一次參加「VIP小組的交流會」,當天許多同修不管是對法理或者是工作,都做了很深入和精彩的分享。不過,其中唯獨有一個同修說的一句話,讓我最感到十分震驚和久久不能平復。

她說:她的常人朋友說我們每一次的活動請柬或邀請卡,總是在舉辦前的最後一刻才送到高層受邀者手上,這是很沒禮貌和不夠專業的做法,因為一般這種要邀請社會高層人士參加的活動,都必須禮貌的考慮到他們的行程和忙碌的生活條件,應該早在一個月前就要送出去了。

所以,這個常人朋友在最後還補加一句話說:「反正,你們法輪功的都是這樣!」

也許更有人認為常人說的話不用放在心上。

是的,對於常人對大法有誤解和有錯誤認識的時候,在一時說不清的情況下,我們是不必耿耿於懷的放在心上。

但是,若這個常人對大法的誤解是出自於我們所體現出的一些不正確狀態而造成的時候,我們還可以這麼置之度外的閉上眼睛裝作沒看見而不願意自我檢討嗎?

我們真的要在一次次的「一時疏忽」中,給一般人這種錯覺嗎?因為他們一時是不能理解到大法的偉大和深刻的內涵的,所以也只會以看到的個人行為,作為驟下定論的依據。

從這件事情中,我也在試著向內找。既然我也在其中,也一定有需要我去自省和體察的地方。

為甚麼我自認為可以把對稍微貴重一點的器材貢獻出來,是我已經不執著於對物質的不捨的無私做法了。可是,為何卻一再的看到大法弟子間出現了這麼糟的表現情況?我在做這件事情時的心態有沒有不純?是真的像自己所認為的,完全以無私為目地,而沒有隱蔽的不好的心嗎?我自己有沒有挖掘到沒體察到的不足呢?有沒有摻雜了一點想表現點甚麼的心呢?或是有沒有一顆想做成一件甚麼功勞的心呢?

如果有,哪怕只是一點點,我都願意真誠的面對和承認自己的不足,並修正這些錯誤!否則,做得再多,也只是在走形式,而不配參與這麼神聖的任務。

那麼,今天的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如果我一再的看到音樂小組所辦的活動,和在其中的同修有這麼大的缺漏,卻礙於情面不想自找麻煩的,和不願以對事不對人的心態,說出我看到的這些不足,使整體得不到提升,甚至會被常人誤解,這才是我最大的執著和自私!

所以告訴你這些,不是針對要指責在這次音樂會中,直接或間接讓鋼琴受到損害的個人。只是希望透過這件事情,讓整體有修正和走得更好的機會。

還有,呂先生告訴我,他們有提供臨時戶外活動的鋼琴出租服務。

這也是當初你要借琴之前,我跟你建議的考慮之一。為何已經找到他來調音了,卻沒有詢問他這件事呢?他還說提供這項服務可以省下鋼琴的來回搬運費和維修費,這些附加的出租服務,他們都會自行吸收,對大法整體不是更好嗎?我被他問得無言以對,這些我不懂,懂的人卻不願意出面。

這也突顯出了懂管道和懂音樂的人,對於舉辦這個活動時疏於協調(或不願?)和多方考慮的缺失(對不起,又直接的說出我所看到的情況)。是不是在這其中也有很隱蔽的「私」隱藏在其中,需要整體真正的嚴肅而認真去面對呢?

要辦音樂活動而需要鋼琴時,不是從學音樂的同修手中借到鋼琴,而是從我這個完全沒參與音樂活動的人這兒借。不是不可以借,也不是借不到的問題,而是器具跟使用者和活動都沒有關聯時,又容易產生以上沒人珍惜和維護的缺失。

就算買一台新的鋼琴貢獻給音樂小組使用(後來音樂小組常要跟我借琴,我女兒自己也要用,我們認為琴這樣搬來搬去的不是辦法,我和我先生甚至想過要出錢買一架鋼琴送給大法的音樂小組使用),大家不把它當成是自己的物品一樣的愛護它,沒有找出心性上根本的大漏洞來,其結果只是整體表現成比一般人還要糟的行為和狀態來。

音樂小組的許多同修都是從小學音樂的人,怎麼可能會從中借不到一架鋼琴?或者,當我家的琴真的不方便借給活動使用時(例如我女兒剛好要做音樂發表練習時),難道沒有第二架琴可以借得到了嗎?

就如同我認為呂先生一直是學音樂的同修的長期調音師(據他說他也幫忙過好幾次大法辦的音樂會調音,也幫仁愛路的音樂小組調音),應該早已有人跟他說過真相或洪過法,但是他卻說沒人跟他提過。我發現他是一個比一般常人更熱心和真誠的人,這樣一個能時常接觸到大法弟子的人,卻沒人告訴他任何有關他這一世來到這世上的真正目地是甚麼?

也許是他跟我的緣份吧!他不但很願意看我送他的《轉法輪》,還開玩笑的說他看完後要寫一篇心得報告給我呢!或許可以讓他得法,可能是這整個事件最讓我感到欣慰的一件事吧!

這也是為甚麼我遲遲的等了四天後才回你這封信的原因。因為我剛開始也自私的覺得事情都過去了,不想多說了。

後來,仔細的衡量一下整體得失後,我才發現有必要跟你說這些,也請你耐心的看完和轉達給每一個相關的同修。

在大法洪傳十四年之後,在我們自認為已經整體提高到比初期修煉時還要好的情形下,以及在已經舉辦過無數次活動的我們之中,還常常出現在活動或工作中所使用的器具和設備遺失或是損壞的情形,我們真的都盡力的去圓容和做好我們該扮演的角色了嗎?

以整體更健康的提升為導向的互相提攜和交流是必要的,而不是以個人喜不喜歡、願不願意、高不高興、愛聽不愛聽的情緒,來面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這麼重大、嚴肅、為未來人開創新的道路的修煉,才是我寫這封信給你的最大目地。

當然也希望大家有任何體悟或指正,都能不藏私的公開出來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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