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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地區及河南迫害大法的公安遭惡報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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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3日】

1.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韓家園派出所所長周津生,在九九年九月大法學員王敏進京證實法被非法抓回,在看守所周津生打王敏的嘴巴子,後來讓王敏坐在地上,周津生用皮鞋踢,把王敏肋骨踢斷好幾根,導致王敏一週左右不能進食,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大法學員楊成平,申玉芹被從北京非法抓回後,周津生用一種特製的鞭子打他們,周津生還用一種讓他們兩人半趴在桌子上,在身上放塊木板,在木板上用杯裝滿水,水一旦流出就體罰他們,當時被打的大法學員向他講大法真相他根本就不聽。

在一年後,周津生駕車從橋上墜落當場死亡,腦漿流出,死狀極慘,同車還有一人,卻只是受了輕傷。

2. 韓家園看守所副所長徐海河,在大法弟子被關押期間發現大法弟子手中有大法書,強行將大法書搶去,並將大法書燒毀。在平時,徐海河利用少給大法弟子食物等手段體罰大法弟子,並將大法弟子錢物非法裝入所長張金常和他二人的口袋。這個張金常平時利用手中的權力,強迫大法弟子為他家種地,裝木耳段等。

在2004年,張金常遭報被撤職,而徐海河在2004年遭報死亡,死時30多歲。這個徐在遭報前家人也跟著遭報(他妻子曾利用徐的權力,讓大法弟子為他家洗衣服、種地等),在徐遭報前一年他妻子喝藥自殺而亡。

3. 王小紀,原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國保」(原一科)工作,約46~47年出生。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下發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後,他積極參與執行,對焦作地區的大法學員集體洪法煉功等活動進行干擾和破壞。如孟縣體委邀請法輪功學員參加的功法表演活動,他干擾和阻止法輪功學員的功法表演,使其不能正常進行;對1999年正月初一法輪功學員在焦作市東方紅廣場進行的數千人的煉功活動進行衝散、阻止,並非法審訊、關押部份法輪功學員,枉法「追究責任」。

王小紀不聽勸告,繼續參與《焦作日報》對法輪功的抹黑。1999年3月的一天,一向注意飲食衛生(連喝水的溫度、時間都嚴格掌握)和身體保健的王小紀在跑操時突然倒在馬路上,被出租車司機送往醫院,後即暴死身亡。

4. 王長印,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約44年生。王小紀死亡後的繼任者,接管迫害法輪功的工作,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小的方面不必細說,重要的有:如1999年7.20之後,邀請中央電視台《焦點「謊」談》錄播在高壓迫害和誘導下,讓猶大按照他們的旨意對法輪功進行誹謗和污衊,誤導法輪功學員;積極非法搜抓關押大法弟子親自開車上貨(送禮、行賄)到省廳,要求多批、放寬條件,勞教大法弟子,致使焦作在河南省非法勞教迫害大法學員名列前茅,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可惜的是,反倒送了自己性命。

2000年10月王長印患了淋巴癌,到鄭州、北京大醫院治療,仍不思悔改,終於2001年9月死亡。

他一手提拔的現任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偉,到他死時也沒有去看望他一眼。現警告張偉,你已重病在身(心臟病),不要重蹈前二任者的覆轍,要為自己的生命和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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