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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六旬大法弟子王明惠被非法判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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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0日】重慶市萬州區67歲的女大法弟子王明惠,2006年1月在王家坡發真相護身符時,被王家坡居委會人員舉報,第四派出所警察李龍全等人將她強行綁架到周家壩看守所,一個月後將她非法判勞教一年半。現重慶萬州區不法人員已將王明惠劫持到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王明惠因修煉法輪大法,自1999年7月後,曾多次遭到當地惡警綁架、監禁及被迫流離失所的迫害。

2000年9月,王明惠在雲陽某農村寫大法標語時被惡徒綁架,非法關押在雲陽看守所半年,邪惡勒索現金3000元才放了人。

2001年12月,王明惠在萬州北沙官一處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人舉報綁架,關押在原環城路看守所一夜一天之後,正念走脫,從此開始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後王明惠因回家看看被人發現,萬州區公安局警察破門而入綁架她,連夜將劫持到雲陽看守所,後非法判她勞改3年。

王明惠在永川女子勞改農場受盡各種折磨,於2005年3月17日回家。但惡人仍不斷騷擾她。2005年9月某晚,王明惠正在家看大法書籍,園家屯居委會和牌樓派出所惡徒闖入她家,企圖綁架她未遂,王明惠又一次被迫流離失所。

2006年1月,王明惠在王家坡發真相護身符被惡警綁架,她已是高齡67歲的老年婦女,再次被萬州區惡徒非法判勞教一年半。

望見到此消息的同修加大力度向周圍的世人講真相,加強發正念,解體迫害大法弟子王明惠的邪惡因素,加持王明惠正念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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