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屯事件曝光後,我更進一步認清了惡黨的害人本質,認識到決不能姑息邪惡。揭露迫害、讓世人明白真相,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惡。下面是我在北京遭受的一些迫害。
我是吉林省大法弟子,今年57歲。得法前,百病纏身,生不如死。96年10月,病痛中,一個偶然的機會,在朋友家遇到一本《轉法輪》,就帶回家來讀。讀著讀著,我的身體感覺輕鬆了,讀著讀著,我的眼睛感覺清亮了。97年1月,去榆樹參加了在電影院辦的9天學習班。回來後,通過學法煉功,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但百病全消,也知道怎麼樣去做人了。
99年7月,當地派出所找到我,說是學法人都要登記、照相,還要填一些甚麼表,簽甚麼字,當時沒有認識到這是迫害的開始,就照辦了。再後來聽到消息:各地有學員陸續被抓,特別是天安門每天都在抓人,認識到問題嚴重,我必須去北京,告訴當權者、告訴世人、告訴抓人的人:法輪大法好!於是2000年12月24日,我隻身一人去了天安門打出了橫幅,喊出了我心底的話。
只是一句真話,就被警察綁架到一輛警車上,送到一個院子裏,好像是存放自行車的地方。天快黑了,一輛輛車把這些人運走了,我被劫持到房山分局,又被弄進一輛小轎車的後備箱裏。當時,還有一位大法弟子,也是女的,我們的雙手被反銬著,裏面窄小低矮,坐著要把頭低到腿上,車顛簸的很厲害,我們像球一樣滾來滾去。
走了好遠,停車出來後,是一個鄉下派出所,警察審問我,一個惡警還打了我一拳,把我打倒了。我除了大法好甚麼也沒說,他們又強制將我脫掉外衣,雙手反銬背抱著一棵樹,在院子裏凍,樹很粗以致手銬都銬進了肉裏。
到了夜裏12點多,我開始嘔吐,他們才將我弄到屋子裏,銬在暖氣管上,天剛亮就又將我銬在那棵樹上。下午,他們用車拉著我到處走,到一個地方就問我說不說,一會兒說送我去安康醫院(精神病院),一會兒又說去那個橋下將我塞進冰窟窿,還去了一家醫院,醫生拿出處方要開藥,問我名字,我說沒有病,不用藥。折騰到了晚上,警車在荒涼、黑暗的夜幕下狂奔,車裏,前面派出所所長開車,旁邊坐著分局副局長,後邊一邊一個警察架著我,他們一邊威脅我一邊審問我。後來又到了西客站,從我的口袋裏找到錢,買了車票,把我弄到一列火車上,將我交給乘警,又和那乘警嘀咕了老半天。
那列火車是從北京發往重慶的,票上到站是石家莊,聽那乘警和別人談話中,好像是送我去石家莊勞教所。列車發出後的第一站叫高碑店,我繞過警察下了車,找個小店住下,第二天早晨又返回北京。
在北京等了3天,因有一個當地同修定29日到,我們約好一起去天安門,我去接她,沒接著。30日我又一個人去了天安門。因是步行,早晨從住地走到天安門,竟走到下午2點多,沒想到有這麼遠,這時廣場上人已經在陸續的散去了,我又累又餓,正在猶豫,又被警察揪到車上,遺憾的是我連橫幅都沒打出來。
這一次被送到朝陽看守所,非法關了25天,受的是非人的待遇,打、罵、雪地裏凍,住的地方很擠一顛一倒睡側面,人人面前一雙腳。身上帶的350多元錢被洗劫一空,說是給我買生活用品,我只收到一套被褥,臨走時又被沒收了。同號裏有好幾個大法弟子,被提出去審問,就再也沒回來,洗的衣服還晾在那裏。一次審問我,從中午12點多,一直到第二天早晨2點半。最無法容忍是兩次被非法搜身,這是對人格的最大侮辱,是對人性的最大蔑視,是對人權的卑鄙踐踏,是對人類道德尊嚴的徹底詆毀!
後來,我被釋放了。那天剛好是2001年除夕,即自焚案發生時。從看守所出來,和一同號同修一同往海澱走,順道想去天安門看看。不知已戒嚴,只是街上一個行人不見,感覺恐怖森嚴。剛到長安街,警察從四面衝上來,揪住我們要身份證,我們沒有,不由分說,拖到警車上,帶到站前派出所審問。因是在街上走,我就說了親屬家住址電話,惡警知道了我的戶籍,從當地派出所電話中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又將我弄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關了3天,又被轉到當地看守所。
回來那天當地公安局一個姓胡的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一進門就惡狠狠的打了我一拳,打完後,他自己抱著胳膊嘿呦老半天。在這裏,吃的是又苦又辣又酸的黑窩頭,裏面有一塊塊手指肚大的玉米芯,住的屋子又潮又冷,有一面牆壁上的冰有一寸多厚。20天後,家人被勒索1700.00元錢才將我放出。
出來的第三天,610的人就去找我,說要辦甚麼學習班,幸好我沒在家。從此我顛沛流離至今,歷盡了艱難險阻。在2001年到2003年,還被網上通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