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務院最新的人權報告,在中國「一些政治和工會活動家、地下宗教信徒、一再上訪者、被取締的中國民主黨成員和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精神病院」。
自1999年底大量有關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受虐待的報導引起了國際的廣泛關注。人權觀察估計,自80年代初期,有三千多中國異見人士受到這樣的懲罰。那些被關押的人無法聘請律師或經過法庭聽訴,也沒有任何上訴的權利。監禁的期限完全由警方的精神病醫生和官員決定。許多犯人被關押五至二十年。
1992年,王萬星因打開一個批評中共的橫幅,被關入精神病院。在被釋放後,王先生講述了北京安康精神病院普遍存在的虐待。他說他必須和被判謀殺罪的精神病犯人關在一個牢房,被迫吞服強力的安定藥物。王先生和其他囚犯一起被迫觀看工作人員用電針懲罰患者。王先生說,一個犯人在被這樣懲罰時死於心臟病發作。
美國國務卿賴斯說,美國將讓那些違反人權的國家,包括中國,承擔責任。中共政權應該開放那些由警方控制的精神病院,接受國際調查,並釋放那些無辜被監禁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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