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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訪澳 被起訴犯有酷刑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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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4日】隨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訪澳洲的中國現任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在澳洲受到法輪功學員對其犯有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的起訴。這是薄熙來在美國、英國、愛爾蘭、俄羅斯等國遭到起訴後,又一次在出訪國被起訴。

2006年3月31日,澳洲紐省高等法院依照國際法和澳大利亞法律正式接受法輪功學員潘宇提交的對將要到訪的中國現任商務部部長薄熙來犯有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的訴訟,並將於2006年4月10日首次開庭聆訊。

被告薄熙來自1999年7﹒20以來,賣力追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修煉法輪功的民眾。薄熙來在任職大連市市長、遼寧省委副書記和遼寧省省長期間,多次在會議上和報告中總結布置迫害法輪功的事項。在任遼寧省長期間(2001年1月-2004 年2月)薄熙來積極籌建大型監獄設施,投資10億元在全省進行監獄改造,其中以殘酷、血腥而著稱的馬三家勞教所一地就耗資5億多元,使遼寧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最近揭露出來的中國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的秘密集中營,關押著來自中國東北等地的大約6000名法輪功學員。據證人披露這個集中營裏面有大量醫務人員,集中營內還設焚屍爐,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被活體摘取器官,屍體就地火化。

薄熙來在迫害法輪功中,向下層層轉嫁責任,誘導基層大量施用酷刑肆無忌憚的殘害法輪功學員,致死的案例劇增。在這場迫害中,薄熙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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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潘宇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

原告潘宇於2000年2月1日,到北京為法輪功受迫害上訪,被強行送到瀋陽大南收容所。沒經任何法律程序,被投入牢房關押6個月。期間,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潘宇以親身經歷,控訴江澤民犯罪集團的追隨者薄熙來對法輪功學員和整個人類犯下的滔天罪行。

對法輪功學員犯下大罪的薄熙來,在澳期間惶惶不可終日,極力躲避法輪功對其追討血債。法輪功學員只能將紐省高等法院接受起訴的傳票交給其隨行人員,儘管隨行人員將傳票打翻在地,但法院認可,傳票送達被告有效。


原遼寧省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外科醫生袁宏

曾是遼寧省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外科醫生的法輪功學員袁宏,以親身所知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心臟、肺臟、腎臟和肝臟,以及眼角膜等器官做臟器移植手術的事實說明,最近多名證人對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集中營關押過大約6千名法輪功學員,並有醫生在那裏做活體器官摘除的揭露是真實的。曾任遼寧省長的薄熙來對蘇家屯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袁紅冰表示,法輪功對薄熙來的起訴是一種正義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講,中國實際上是被一群犯有反人類罪行的犯罪分子所主持著。因此對這些犯罪分子進行法律起訴,不僅是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同時也是正當的法律行為,理應得到整個人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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