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環境下都得像個大法弟子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4月27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監禁了五年半。在監獄裏我不改變對師、對法的信仰,堅持向所接觸的人講真相

2000年2月26日,我在家被惡警非法抓捕並非法拘押在看守所。其實我做的證實法的事都不違反憲法,但中共法院還是以強加的罪名對我判刑五年六個月。我上訴予以駁回,維持原判,被關進監獄。

在看守所公安惡警執法犯法,肆意踐踏人權,草菅人命。它們在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面前,橫耍淫威,看守所每個號房的牆上都貼有一張在押人員的權利。其中一條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四條規定之精神,在押人員有不受打罵,虐待,體罰之權利。」可是在第一次提審我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還沒問我話就連打我耳光,邊打邊罵。它們每次提審我都是先打後問,中共的所謂公安都是這樣的執法犯法之徒。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謹遵師教,做事都是光明磊落的,沒有幹任何違法和見不得人的事,所以我也不怕它們。

在開庭前,我兒子接見時對我說:「我請律師了。律師說:你爸爸必須得承認法輪功是×教,我們才能出庭辯護。」我說:「那不可能,法輪功教人學好,做好人,邪在哪啦,你別請律師了,到時我自己辯護。」開庭審理時,法庭審判長念完起訴書後,我自己辯護,逐條的駁斥了公訴,並說這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弄得公訴人無言對答,當時整個審判庭鴉雀無聲。大約停了二十多秒鐘,所謂公訴人才想出了一句話:「你不要光講你的權利,你還要盡義務。」我說:「我沒有違反憲法,我就是盡了義務了。」接著審判長又問我:「你說法輪功是不是×教?」我說:「不是!」當天晚上睡覺,我做夢就飛起來了,我知道這是師父在點化和鼓勵我。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幾個月裏,我經常以現身說法給同屋人講法輪功強身健體的奇效,講法輪功要求煉功人處處當一個好人,講新聞媒體報導都是謊言欺騙,講我做的幾件事都不違反憲法,我是冤枉的等等。通過多次向他們揭露邪惡講真相,使得號長和一些同屋人都很同情我,他們對大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有的說:「我出去了也煉煉法輪功。」

我找包號的警察講真相,我一邊講,他一邊問,問了好多,我也講了好多,使他如夢初醒,說:「法輪功原來這麼神奇呀!這麼好哇!」我說:「法輪功太好了,要不這麼鎮壓,好多人還在堅持煉功。」

在中共邪黨統治的中國,開庭只不過是走一下形式而已,中共邪黨的法院根本不顧事實,不依法辦事,對我強行治罪。對我非法判刑五年半。

我被非法關到監獄後,中隊指導員和我說:「這裏不讓煉功,不讓傳功,要背行為規範。」我想我沒罪,儘管來了這裏,也不是犯人。於是我說:我已六十多歲,記不住,背不過。他也就答應不讓背了。我又想,既然來到這裏,可能這裏有需要我救度的對像,不讓講我還要講,不讓煉我也得煉。

開始由於和大家不熟,我主要是給在一起幹活的人講,後來看到師父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經文中講:「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師父在《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經文中講:「在社會上接觸的一切人都是講清真相的對像,講清真相中體現出的是大法弟子的慈悲與救度世人。」從此,凡是和我接觸的人,我都給他們講真相,講法輪功強身健體奇效,講法輪功要求煉功當好人,不幹壞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等等。他們又看到我年逾花甲的人,身體又如此之好,慢慢地對大法有了比較正確的認識,消除了他們對造謠媒體報導大法的偏信,也有的人表示,將來出去也煉法輪功。

監獄中隊指導員多次找我談話,他按照媒體的口徑說法輪功不好,是想讓我改變對大法的正信。開始我以抵觸的情緒給他說大法如何好。我們對峙勁很大。當然他不可能說服我,但我也說服不了他。後來我看到師父在《不政治》經文中講:「揭露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也只是說明大法與弟子們所承受的迫害,其根本目地是在救度世人,去其眾生頭腦中被邪惡所灌輸的毒害,挽救其將來因敵視大法而被淘汰的危險,這是大法弟子在承受被迫害時還能挽救眾生的偉大的慈悲體現。」所以我改變了態度,以一個善心、救度他的心去給他講。

我認為這個指導員也在被救度之列,我對他說:我煉功前都有甚麼甚麼病,各大醫院都走遍了,中醫、西醫都治不了,為治病我還找了一些偏方,民間小道也無濟於事。一個巧合的機會,接觸到法輪功,結果煉了不到兩個月,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了,我變得無病一身輕,已經多年不吃藥了。法輪功要求煉功人絕對不能殺生,怎麼會去殺人呢?法輪功還要求煉功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如果全國人人都煉法輪功,各種刑事犯罪就可以根除,監獄都可不要。再說新聞媒體報導的法輪功的事都屬於謊言欺騙。如2001年1月26日人民日報刊登的國務院新聞辦發言人答記者問,其一問:「全國押了多少煉法輪功的人?」回答:「242」。這簡直是謊言欺騙。全國兩千多個縣一個縣押一個就是兩千多個。(半年後教導員對我說:「242別說你不相信哪,我也不相信啊!×××勞教所就關押了三百」)。再就是新聞聯播報導北京某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的情況,一個記者問一個穿綠色警服的一個男子:「天津抓人了嗎?」答:「一個沒抓。」4.25一萬法輪功學員上訪就是為天津抓人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的,為甚麼4.25那天國務院總理及一些人接見法輪功學員代表時,不說一個沒抓呢?等等。

經過多次的善心向他們講真相揭露邪惡,使得指導員與大隊教導員心裏明白了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這場迫害又是怎麼回事。有一次指導員對我說:「法輪功對你看來是真有好處,要不你怎麼這麼堅定呢。」我說:「我若不煉法輪功我早就死了,活不到現在。」因為他是常人,我不能給他講得很高。後來他們也不再轉化我了,對我的態度和以前有了很大的轉變,還在生活上開始關心我。

我始終有一個信念,就是只能給大法增光,不能給大法抹黑,實際中我處處時時都以法來規範自己,善心待人,吃虧讓人,顯露出了大法弟子的風貌,使得服刑人員和一些主任、隊長們對我印象很好,很敬佩我。我也告訴他們我是按法輪功對煉功人的要求做的,從而使他們改變了對大法的認識。

另一方面我也為自己爭得了一個比較寬鬆一點的修煉環境。沒有大法書,我就每天背我會背的。如《論語》、《洪吟》、二十多篇經文等。有時也能看到師父在新的講法。2001年得知發正念後,我天天發正念,但由於沒有鐘錶,發正念做不到準點。關於煉功,幾年來雖然有時也間斷,但基本上堅持了經常煉,只能煉第五套功法。有的服刑人員想立功而去打小報告,但隊長從來沒有找過我,所以我也不去理睬,該煉還煉。

所謂的刑期滿後,我回到家,方知師父這幾年講了那麼多法,我在監獄裏只能看到一點點,在監獄根本就不知道《九評》、三退,回來在與同修交流中,顯得自己知道的法理太少了,跟不上正法形勢,我不甘落後,利用了一段時間好好補了補自己學法的不足,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做好當前應該做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希望,肩負起歷史賦予的責任和使命。

由於幾年來學法少,對法理解遠不如其他同修,層次非常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