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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川縣大法弟子王俊英被非法關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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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23日】王俊英,女,28歲,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川縣大法弟子,家住悅來鎮悅勝村。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惡人舉報,西警區惡警孟今勝、寧偉等人在公安局長陳永德、城南派出所所長吳佔奎的指使下,於2005年6月6日上午趁王俊英家中無人之際,非法闖入進行搜查,然後將王俊英非法綁架,關押在樺川看守所,遭到惡警徐朋飛毒打。

惡警帶王俊英到佳木斯,司法部門鑑定王俊英為精神病恢復期,此項鑑定揮霍掉王家幾千元錢。但王俊英還是被惡黨非法判刑三年,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王俊英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曾得癔病,經多方治療,花了幾萬元也沒治好她的病。煉功後不久即恢復正常,這件事悅勝村的村民有目共睹。王俊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巨大,把大法的真相和大法的美好告訴世人,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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