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自己的根本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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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12日】初讀《轉法輪》時,我覺得我找到了我一生中在尋求的東西,解釋了我苦苦尋求而不得其解的許多事情,我知道這是一本好書,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按書中的要求去做,做一個好人,一個比好人還好的人,最後可以修成圓滿。

我一直認為自己初時的想法很正,沒像別人似的為了身體的健康啊,為了甚麼別的顯而易見的目地進門的,所以當別人都在找根本的執著時,我沒有找,或者說沒有找到,想做好人這不是執著。可是到最近,隨著不斷學法、背書,我越來越認清了我有根本的執著,而且隱藏的很深,那麼不易察覺。我是抱著一顆為私為我的心而來的。看到了這顆心,於是很多在生活中的困惑,我都理解了。

最當初我就不是一個負責的人,或者說沒壞心眼。可是因為自私,有意無意也做了許多錯事。比如沒出嫁時,沒有想過為別人做甚麼,沒有心考慮別人。母親身體不好,父親很勞累,又有事業,脾氣不好,自己當時也有感覺,但很淡,不要求甚麼,不關心別人,也不求別人關心。結婚對我而言只是換了環境,或者說我結婚的直接原因是我太想逃脫我的家庭環境了。我甚至沒有準備好做一個妻子。我似乎也沒打算做好一個妻子。我慶幸的是我自由了。在當時的我看來,脫離家庭的唯一途徑是結婚。婚後的我一如既往的自私,多虧丈夫有一個傳統的家庭,可是我仍舊不習慣。尤其剛剛到婆家的時候,她的那種關心很讓我受不了。我希望任何人別管我,讓我自由自在才好。有時也想起來為別人做甚麼,但那是我想做的時候。

我走入了大法。大法首先讓我了解了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以及為甚麼。心有了約束,行為自然也就顯露出來了。我知道了做事是有標準的,不能隨心所欲,我也開始主動承擔家務,照顧別人,可是那僅僅是因為責任,是我應該如此。

我以為我已經做到了先他後我了。但漸漸的我發現,自己感到苦,感到委屈,我可以承擔更多的家務,可以早起為丈夫做飯,可以多擔當一些照顧孩子的責任,可是為甚麼總是心裏堵的慌,想求回報。

漸漸在法中,我知道了,我缺少「善」,缺少為別人著想的心。理上我認識到了,行為上我也盡力去做了,而這些我做的不是真正為了別人,還是因為我在修,是為了自己的「修成」而做,基點仍然是為私為我的,所以我期待回報。

於是我開始體會到師父所說的善與慈悲是甚麼,是一種完全的付出,不求回報,只為對方好,而沒考慮到自己,我缺少的正是這個啊。

我的家人都在為我付出,在形勢緊張的時候,他們為我擔心,在我沒有職業的時候,他們為我承受,丈夫在我出走的時候,承受了許多壓力。而我真正關心過他們嗎?我慚愧啊,修了那麼多年,才剛剛看到《轉法輪》中原來就有的東西,是「私」障礙了我。

我相信善的力量,是我沒修到,好在我現在認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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