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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拆散了她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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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2月20日】今年50歲的黃玉萍,是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職工,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黑寶石般的眼睛透露出一股純真,圓圓的臉龐上經常掛著的微笑讓人感覺善良和溫馨。見到她本人,你怎麼也無法將她和被迫害的兩次牢獄經歷以及被強迫拆散的家庭聯繫在一起。讓我們一起看一看她不平凡的經歷:

一 得法修煉 道德回升

1996年底,黃玉萍一個偶然的機會,在親戚家看到了《轉法輪》這本書。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做事考慮別人,遇事向內找,做一個真正的好人。這法理頓時讓她明白這才是做人的正道,在這嘈雜的塵世中她終於找到了一片淨土。

黃玉萍一向工作認真踏實,早在30來歲時她就成為齊河縣東方家具廠的副廠長,曾連續十幾年被評為工作先進,後來調入齊河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工作。在這渾渾濁世她也曾為了一口氣、一點名、一絲利苦苦的奮鬥,也曾被胃炎和坐月子落下的腰痛病折磨的十分痛苦,但是自從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切都變得美好起來,她知道是法輪大法改變了她。

工作中她把同化「真、善、忍」貫穿每一件小事上,能更多的從對方的角度去體諒和理解別人,在家庭中,她善待家人,孝敬公婆。修煉法輪大法讓她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她給我說了一件小事:

在東方家具廠任副廠長時,主管生產。當家裏裝修時利用職務之便,拿了廠裏的裝飾材料而沒有付錢,這在當今的社會是司空見慣的現象。93年以後工作調動去了縣信用合作社,那筆錢就做掛賬處理,在一般人看來也就永遠不需要交了。

96年學了法輪大法後,這件事情就像一塊石頭壓在她的心頭,她覺得應該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個更好的人,不能貪圖利益,無故拿別人的東西。內心經過反覆的較量,她終於鼓起勇氣在家裏拿了六七千塊錢,到原單位付了這筆已經掛帳的款項。

我聽到此事也暗暗佩服她的勇氣,我知道這裏面放下的不僅僅是幾千塊錢的利益,更需要放下對於許多人來說很難放下的面子和承認錯誤的勇氣。她說是法輪大法給予她無窮的力量。

二 遭迫害幸福家庭被拆散

可是,就是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人,自從1999年7.20以後的六年多來,無辜的遭受著一連串的迫害。黃玉萍本人被監控,電話被竊聽,先後被勒索罰款11000元人民幣,被抄家、軟禁、到看守所,兩次勞教,等等等等,身心受到江氏集團「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種種非人的酷刑和折磨。黃玉萍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是在惡黨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打壓中被強行拆散的。

自1999年7月20日法輪大法被無辜迫害後,縣分管迫害法輪功的縣長許××在縣裏大會上,幾次非議她的丈夫王××(在縣府工作,許是他的領導),給他施加壓力,並以家裏有煉法輪功的,孩子不讓上大學、參軍等要挾,導致王××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經常失眠,身心疲憊。99年10月18日是黃玉萍難忘的日子,吃完早飯她在做家務,公安的幾名人員開車來到她家,要劫持她,這時她丈夫也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提出離婚。

黃玉萍也在家庭和煉功的問題上仔細的想過,法輪大法教人在任何環境中都要做一個好人,對任何人都要善良,何況對自己的家人。信仰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煉功和家庭不僅不矛盾,而且道德的昇華和身體的健康更有助於促進家庭的和諧。但是在這樣一個信仰「真善忍」都遭到打壓的國家恐怖政策下,她到哪裏去說理。

她看到她丈夫受到株連折磨,心裏十分難受,但她又沒有辦法保護這個家,只希望她丈夫能夠少一些承受,所以被迫違心的同意離婚。

黃玉萍在公安人員的脅持下被警車帶到民政局,被迫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她丈夫走了,公安人員董強、張國峰等緊接著非法把她送到拘留所。三天後又被單位、公安劫持到縣服務樓強化洗腦七天。

黃玉萍對待公婆像親閨女一樣,十分孝順。在黃玉萍離婚後無家可歸,公婆便叫她到他們家住,二老一心想把被強迫拆散的家庭重新組合起來。

可是,接下來的事實是,齊河縣公安人員把黃玉萍送進勞教所,在這期間,許縣長的外甥女在許縣長與另一個人的撮合下與王××結合。就這樣,這樁婚姻便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

其實,真正導致黃玉萍家庭被迫拆散的是中共惡黨和它所執行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三 堅持正信 兩次勞教遭受非人迫害

黃玉萍遭受兩次非法勞教的痛苦經歷。2000年11月黃玉萍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正信被非法送進王村勞教所。在那裏,她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位於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的王村男少管所三天內全部撤離,變成了現在的山東第二女子勞教所,成為非法關押、殘酷迫害法輪功女學員的地方。黃玉萍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後就關押在這裏的三大隊。

三大隊先有六個班,後來又增加到九個班。被關到那裏,邪惡的目的只有一個,讓人放棄對真善忍的正信。對於不放棄信仰的學員採取不讓睡覺並且面壁罰站(鼻子尖要貼著牆,頭不能觸牆,立正站著)、肉體酷刑(電、吊銬、繩捆、夜裏三九天穿著單衣服綁在鐵椅子上冷凍等)、精神洗腦折磨等等惡毒手段,有的學員有三個月之久不讓睡覺,全身浮腫。

在這裏地獄般的日子,有幾件特別痛苦又慘不忍睹的事讓她永生難忘,黃玉萍回憶說:

「2000年11月4日中午我們正吃午飯,看到操場上一片混亂,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在那裏,電棍哧哧的電流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經過,一名女學員被電傷後被幾個男警察強行拖上了警車出了大院。學員再見到她時,兩腿被電得血肉模糊,不能走路,行走時需要兩個人架著拖著腿才行。

「我們全體學員和平理性的提出釋放操場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女警肖愛華氣急敗壞的拿來電棍親自上陣,高壓電棍冒著藍火從法輪功學員身上經過。我們都被電得傷痕累累,肉皮被燒焦電糊的味道瀰漫在房間。此時的女所長王君完全失去了理智,又叫來了男警察繼續對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女法輪功學員實施慘無人道的血腥暴行,多名學員被拖到隔離室,電棍的嗤嗤聲響成一片。我也被拖入隔離室,我的上衣衣扣,上衣袖和毛衣袖被撕掉。

「12月份,因為晨煉,我又被關入禁閉室遭受酷刑迫害。禁閉室是臨時修建的小平房,每間不到2平方米,門窗上沒有玻璃,三九天滴水成冰。禁閉室內放一張特製的酷刑床,高1米左右,床上焊著鐵環。當時天下著大雪,北風呼嘯。我們五個人都沒有穿棉衣棉鞋,每人一間分別關押。我的手反背著吊銬在酷刑床邊一米來高的鐵環上,這樣銬住手之後,只能腳尖點地,腳後跟懸著,全身的重量全部壓在腳尖上。如果腳後跟著地,手腕被手銬勒得疼痛難忍,有的學員曾被勒出骨頭來。頭低得快要離地面40來釐米,腳尖和吊銬的手被拉到了一條直線上,加上冷凍,一會兒全身失去了知覺。」

「我就在這種恐怖高壓和酷刑折磨下開始神志不清,最後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不煉功保證。可是離開了嚴管室,接下來的是更慘無人道的精神折磨。每天被逼迫看江氏集團編造的污衊大法的錄像,看一篇就被要求寫一次體會,必須按照邪惡規定的意思寫。」

「這些警察一次次的暴力使用後,讓人精神上產生巨大的恐懼感,甚至她們稍微對你好一點,你就對這些使用暴力的警察產生感激的思想,在這裏整個讓人是非顛倒,神志不清,善惡不分。這就是中共惡黨的洗腦和精神控制。這段非人的生活讓我永生難忘。夜晚經常從惡夢中被嚇醒,生不如死,內心的痛苦無法再用語言表達。」

2002年3月14日黃玉萍終於走出了這個人間地獄。可是誰知道等待她的是又一場煎熬。

離開了勞教所那個黑窩,在稍微寬鬆的環境下,黃玉萍清醒過來,從新開始修煉。因為給公安局長講述自己勞教期間被迫害的經歷,她被再一次勞教。

那是2003年4月7日,她被劫持到了位於濟南市漿水泉路20號的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先是被關押於三隊、二隊,被強迫洗腦。後來被關押到五大隊。

第五大隊又稱為「嚴管集訓大隊」,該隊由非法輪功人員(賣淫,盜竊)和堅修大法的學員組成,為首的叫王淑貞,副大隊長是王月瑤和張宏,她們時常以減少刑期為誘餌操縱、利用、指使非法輪功人員虐待、侮辱大法學員。

在這裏只要堅持對「真善忍」的正信,王淑貞等就找藉口迫害,經常不讓吃飯、不讓大小便、不讓坐著、不讓睡覺等。有學員被折磨的身體極度虛弱,有的全身浮腫。有的長達40多天不讓睡覺。在這裏大法學員還被逼迫著在惡劣的環境下從事奴役性勞動,並且勞動強度極大,從早晨6點到晚上10點、12點,甚至更晚。

由於受到長期的迫害,2004年3月初的一天,黃玉萍突然十分難受,醫務人員檢查心電圖,心率120,血壓110/160.警察王淑貞藉口黃玉萍坐姿不好,指使勞教犯人孫曉紅對她毆打。黃玉萍的頭被強行按在地上,頭上頓時起了個大包,脖子被扭傷,鼻子被打的流血。警察馬文娟就在一旁看著孫曉紅行惡,並指使孫曉紅拿膠帶封住黃玉萍的嘴。警察王淑貞為了掩蓋她的犯罪事實竟然謊稱黃玉萍倒經。

五月中旬,警察們在勞教所長姜麗杭的密謀指揮下,成立了強行施暴轉化小組,晝夜不停地對大法弟子施暴,她們換上便衣,親自登場行惡。

黃玉萍所在班組被集體關禁閉,長達四個多月。期間不讓睡覺,不讓吃飯、喝水,不讓大小便,還罰站,立正姿式,五指並攏放在褲縫上,每天從早上6點站到晚上10點以後。

黃玉萍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遭受身心的折磨和奴役勞動的迫害,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超期關押3個月,2004年12月25日才被釋放回家。

現在黃玉萍雖然回家了,但是這場錯誤的打壓還沒有結束,黃玉萍的自由也只是相對的,單位還沒有恢復她的工作,她也沒有住處,只好去外地找工作糊口。但這些困難並沒有難倒她,經歷過惡黨的兩次酷刑折磨後,並沒有消沉她的意志,反而看上去比之以前更成熟,更顯得自信樂觀。她說是法輪大法使她獲得精神境界的昇華,心靈的創傷沒有留下抹不去的陰影,她不怨恨那些迫害她的人,在這場迫害中真正受害的正是那些迫害者,他們才真正是可憐可悲的。但是這場對好人的迫害、對「真善忍」的迫害是絕對錯誤的,那些迫害者也是一定要承擔歷史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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