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春,大法弟子劉麗雲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第七大隊,因她堅定修煉大法,不配合邪惡的指使,喊「師父好、大法好」,惡警把劉麗雲關押在嚴禁小號裏折磨,反綁手腳,用電棍毒打,每天只給一丁點吃的。
後來,劉麗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特別想喝口水。監獄不法人員把水送到劉麗雲嘴邊時,問她還喊不喊「師父好、大法好」,劉麗雲點頭說『喊』。不法人員當即把水拿走。就這樣,劉麗雲在被迫害臨死前想喝一口水的權利被剝奪了。
邪黨不法人員們發現劉麗雲已經死亡後,馬上製造了假相,把她抬進醫院,散布謊言,說劉麗雲是自己絕食而死,科長胡某某、還有隊長,為了掩蓋她們的罪惡事實,指使犯人寫了假材料,讓犯人蓋上手印,不許聲張,封鎖消息。寫假材料的犯人的名字叫張平,後轉到入監隊,科長胡某某名字不詳。
劉麗雲被抬出去後,上身全用布掩蓋,腳都是血跡,不許任何人看。
劉麗雲生前被非法拘留三次,於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非法關押於楊家杖子洗腦班四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於葫蘆島市拘留所三十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劉麗雲丈夫胡寶純四次被非法勞教,在葫蘆島教養院遭受迫害,絕食一百多天後奄奄一息之際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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