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竇金寶,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得法。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一直受到迫害。特別是,二零零三年六月,當地惡警非法將我送昌樂勞教所勞教三年。我在那裏受到非常殘酷的迫害。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邪惡黑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幹完活回家,鎮政法幹部張忠,把我叫到大隊,關了我五天,說怕我去北京。還派兩個村民看著我,每天讓家裏人給我送飯。直到逼我寫了「保證書」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四日,我和同修到北京天安門打橫幅,被警察抓住,村書記去領我,回來逼我交了四千元錢。在北京時,我的身上帶有五十元錢,被北京惡警霸去了。
回到賈悅派出所,惡警閔凡友審我,脫下皮鞋打我的頭。審完又「練兵」,後腳擔在凳子上,手用俯臥撐挺在地上,一趴下就用警棍打,直到我累的汗水往地上滴他才住。一天傍晚,惡警把我和一同修銬在電線桿上凍了一小時。又一天下午,惡警趙勇、王棟讓我和四個同修站在牆根雪地裏凍了三個小時。黨委王玉靈還常去找茬打我幾個耳光,惡警張忠還到我家敲詐勒索了五千元錢。他們讓我在派出所給他們幹零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惡警趙勇把我送到諸城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那裏每頓飯吃的都是豬食狗食,還只能吃個半飽,幹的卻是繁重的扒膠活,常常受到犯人的毒打。這次我前後被非法拘禁了五個月。期滿回家時又被勒索了一千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惡警趙勇又把我送進了繁榮賓館「轉化班」,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深受到邪悟者的欺騙,半月後向家人敲詐了三百元錢才放我回家。二零零二年四月,由於村書記劉金榮的舉報,惡警王在忠、閔凡友等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錄音機和一批大法資料,又把我刑事拘留一個月。出來時惡警趙勇又勒索了我一百元錢。五月惡警又四處抓我要判我勞教,我被迫流離失所。半年後才回家。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派出所所長(不知名)、惡警王在忠把我騙到派出所後送諸城拘留所,第二天就把我送到了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昌樂」非法勞教三年。
在邪惡的勞教所裏,我受到了他們的殘酷對待。有四個邪悟的叛徒分兩班輪流「轉化」我,他們五天才讓我睡一次覺。夜晚逼我蹲在地上,一打盹就擰我,我的大腿、胳膊都被他們擰成紫色的了。要麼就用鞋底砸頭,每天砸幾十下,打了一個多月,我的頭頂被打掉巴掌大的一塊頭皮,淌了六個月膿,成了禿頂。張華三(那時邪悟了,現已醒悟)邪惡的說:「我把你熬的出現幻視幻覺,叫你開天目」,「我讓你嘗嘗生孩子開骨縫的滋味」。我蹲著,他就坐在我身上,直到我汗流浹背。張華三還用皮腰帶抽我。夏天我穿的是單衣,他叫我趴地上,怕我出聲被人聽見,脫下他的臭襪子塞進我嘴裏。張華三還編了一套順口溜罵師父和大法,逼著我念。惡警劉安興拿了一張師父照片叫我踩。王××、劉××(他倆那時也邪悟了,現已悔悟)兩人一班,他們讓我脫光衣服,光著腳,用皮帶抽我臀、腳心,直到皮帶斷成三截,臀部抽出一道道血印。有十幾次他們把我背綁著雙手,坐在牆根下,倆人蹬我的腳把雙腿劈成一百八十度,痛得我直叫。有時一反抗,王××就用毛巾勒我的脖子,直把我勒昏過去,醒來後再把我反背綁著雙手繼續折磨。一天晚上,王××讓我躺在地上,往鼻子、口裏灌涼水,洒了一地,又讓我在地上打滾。王××抽煙嗆我,逼我抽煙頭。我從小聞到蔥、韭菜、蒜、椒子就噁心,王××就專門逼我吃洋蔥、蒜,不吃就拳打腳踢。當時我的臉、背、腿、手、腳都腫了,他們還邪說這都是練法輪功的毒氣往外排。他們還常用一種刑罰「吃煙捲」,就是他攥住我手指,在指縫裏插入一把牙刷來回轉動,很快指頭就腫了,後來出膿,也用這個辦法來傷我的腳趾。他們逼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要寫十幾遍才合格,直到猶大們挑不出一點毛病為止。
有一天,我在勞教所門口勞動,所長看見我頭上的疤痕,問我,我說打的。第二天,勞教所派倆人到中隊調查,隊長劉安興知道後,事先派叛徒姜玉、劉英選威脅我,說:「你如果想把這個中隊搞亂就要嚴管你,你還想在這混不?你就說我這頭上長了個瘡,他們不知道,拍了我幾下,我一點也不怨他們。」我因怕心而配合了他們。就這樣惡警還把我送進學習班兩個月,逼我寫檢討,每晚九點半收工後再學習到十點半,扣除生產獎期每月三天。臨走那天,勞教所通知家人去接,因手續繁瑣,路不熟,沒及時趕到,惡警又多關了我一天。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1/13/81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