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九月,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與聯合國特派專員在日內瓦合影 |
報告中指出:兩位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在中領館對面靜坐,抗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被起訴和關押。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新加坡當局拒絕接受兩名學員提供的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證據與證人,在整個案件無證據、證人和受害人的情況下,僅憑著一個警察的猜測,騷擾案就成立了。而且法庭也藐視聯合國關於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人權報告。
為了孤立法輪功學員,新加坡當局還恐嚇相關律師,不讓受理關於法輪功的案子。在新加坡唯一的一位人權律師拉維出於良知與正義接手了此案,但是李光耀集團不斷的對拉維進行騷擾、恐嚇與人身攻擊。二零零六年九月,拉維律師被邀請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作證,就在飛機起飛的當天,他被警察綁架,從而未能參加會議。之後,他又被強迫送進精神病院,被強迫注射精神病藥物。最終拉維的律師執照被當局吊銷了。
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兩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只好自己為自己辯護。在法庭上,法官不顧法律尊嚴,在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後,同時缺乏判罪證據的情況下判兩位學員有罪。而且,法官違反法律程序,不讓兩位法輪功學員馬上上訴,而是匆匆忙忙把兩位學員關進監獄。新加坡法院這種嚴重違法與藐視人權的行為,已經不能稱它為法院,這讓新加坡人民怎麼還能相信他們的政府,新加坡的法制形像在國際社會上也就一目了然了。
李光耀集團對新加坡人民的長期獨裁統治在國際上也越來越被關注。在新加坡根本就沒有言論自由。然而言論自由是聯合國人權宣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
法輪功人權呼籲聯合國對新加坡政府這種長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行徑予以調查並譴責。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在新加坡發生的一系列違反人權的事件。
(法輪功人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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