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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大法 從惡夢中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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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是一名兩次邁進監獄大門的罪犯,在我對人生觀、世界觀扭曲了的時候,通過接觸法輪功學員才真正找到了我活著的價值、目標和意義。

我是在一個複雜的家庭裏長大的,三歲時父母離婚,留下我和姐姐跟父親生活。後來父親找了一個嬸嬸,他們又生了二個孩子,在我記事起就沒感受到母愛和家庭的溫暖,經常因為家庭矛盾在外面流盪,也不願意念書,結識了很多社會上的無業遊民,遊手好閒,偷東西打架壞事做盡,也不願意回到那個讓我傷心的家。

那時我想找一個能夠關心我照顧我疼愛我的人,在這時我結識了一個女孩,她的父母看不起我的家庭沒有錢,這時我就想起搞錢來滿足完美我所謂的愛情,我就走了極端。九三年和幾位狐朋狗友去搶劫,被判刑時我才十九歲,我曾經深愛的好女孩離我而去,母親也拋棄了我,家庭沒有溫暖,對人生失去了信心,這一切都是因為女人,我恨她們,我要報復女人和社會。

九七年我刑滿釋放,看到外面燈紅酒綠,花花世界,我想開了,人這一生就是有今天沒明天,活著就得瀟洒、享受。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零零年我又一次因犯強姦罪判刑,被關押在大慶監獄,這一次我瘋狂了、絕望了,一個可怕的想法在腦中形成……

在這關鍵的時候,我結識了關押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我的危機有了轉機。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和做人的標準深深的打動了我,讓我對人生的看法和態度有了一個質的飛躍,看到了人生的目標和活著的意義,知道人活著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存在的。

從那時起我的生活充實了,找到了自己的平衡點,以前認為做了壞事神不知鬼不覺的,現在知道甚麼事都是有因果關係的;以前苦是因為曾經做了不好的事情害過人,所以應當得到懲罰。監獄裏的同犯都是為了個人利益去爭去鬥,為了一口氣大打出手,只有法輪功學員對每個人都是那麼的友善。他們堅持真理堅持正義,他們才是真正的好人,他們的做法是對的,讓世人服氣,難道做好人都要受迫害嗎?那麼我們這些犯人世人怎麼看?現在為甚麼犯罪率那麼高,就是因為壞人太多了,已經不知道拿甚麼標準要求自己,隨心所欲,常人的標準就是有錢,錢就是標準,信仰金錢了,錢本來是為人服務的,可是人卻成了錢的奴隸。那些真實善良的人已沒有人相信,你說實話都說你傻,說是裝出來的,如果都像法輪功學員那樣,就不存在我們這樣的罪犯了,整個社會道德就會回升。

通過接觸法輪功學員,我們同犯們都感到很震撼,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難道好人都應該受迫害嗎?

自從在監獄裏和法輪功學員交談,同犯們都說我變了,一些事情不和人家斤斤計較,經常關心幫助同犯。我曾經做事走極端,想法偏激很不理智,現在覺得很滿足、安慰,也感受到從來沒有過的快樂,我要做一個好人,一個對社會、家庭負責任的好人,人只圖一時快樂快感,都不知失去的將是永遠。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才是真正的好人。法輪大法讓我認識了自己,找到了自我迷失的原因,給我無窮的力量和一個好的身體,讓我的思想和心靈得到了淨化,我將胸有成竹信心百倍的走出這個監獄,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去面對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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