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得法我感到很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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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的名字叫艾麥爾•艾爾桑,今年三十八歲。我在美國長大並在美國受教育,五年前遷居到土耳其。我在世紀大學任助教,教授法律和人權學科。在來到土耳其之前我曾任律師和法官。我成為法輪大法弟子是由於我在大學裏認識了一位煉法輪功的教師。

我是一個不見到事實就甚麼都不相信的人。我是一個法官,我的職責是尋找證據,我堅持證據是事實。在我讀《轉法輪》的時候我發現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被真善忍證實了。我很贊同書中的內容。

自從成為法輪大法修煉者後,我發現了我的變化:幾年的後背疼痛消失了;我更加平和;我不再對著孩子吵叫;我很少生氣;我變成了我理想中的人。我感覺到被保護了。最近我在伊斯坦布的博斯普魯斯海峽參加了一場六公里的游泳比賽。我今年下水時感覺到很有信心並得了第二名。

但是對我來說,法輪大法給我的遠遠超出被保護和獲得一個好心情。透過真善忍的原則我學到了走向圓滿的路,就是三個簡單的字,三個原則。也是我曾經想要的。

法輪大法使我懂得了我需要學習如何生活的有意義。我相信生活的目地是有目地生活。這是法輪大法給予我的。

我在大學裏教人權學,在課堂上我講述發生在中國的迫害法輪大法的事件。我盡最大努力以真善忍為原則向學生們做講真相的事。

現在我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我覺的自己能得法很榮耀。

(土耳其第一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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