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在發言中說,律師高智晟被稱為「中國律師的良心」,中國司法部曾將他列為二零零一年「中國十大傑出律師」之一。他不是法輪功學員,但他自己因維護中國人權,尤其是給中國領導人的「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的三封公開信被捕。
李迅引用二零零五年下半年高律師給中國領導人的公開信的話說,「在政府針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人性的殘暴記錄中,其最持久地震盪著我的靈魂的不道德行為紀錄,即是『610』人員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幾無例外地針對我們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擊的下流行徑!幾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生殖器,在被迫害過程中都遭到了極其下流的攻擊,……」李迅引用了高律師在信中提到的兩個案例:
「一個叫王麗君的女大法弟子,曾經三次在小號裏受刑,刑事犯用繫上扣的繩子在她的下身陰部來回的使勁拉,整個陰部都腫起來,刑事犯在大隊長的指使下,用拖把折斷後帶刺的一頭往陰道裏捅,導致大出血,後整個小腹和陰部都腫起來,像放了一個球一樣,……」
「大法弟子劉海波就在這個魔窟裏被扒光衣服跪著,警察用最長的電棍從肛門一直插進去電到他的五臟被當場電死,劉海波是大學畢業生。」
李迅說,以上只是法輪功修煉者在過去七年中在中國遭受的無數野蠻傷害的兩個例子。大量如此野蠻的案例仍舊沒有被報導出來。揭露這樣的消息會構成「洩露國家機密」等重罪。
李迅說,卡爾加裏居民劉文宇的妻子姚悅,是十四名被非法監禁在中國的加拿大居(公)民的親屬之一。二零零一年,姚悅因為從法輪功網站下載信息,並打印散發揭露迫害的傳單而被判高達十二年的刑期。
李迅接著向人權委員會的成員們簡單介紹了法輪功和中共迫害的情況。他說,「同法輪功信仰的『真善忍』形成對比的是,中共推崇的是暴力、欺騙和摧毀傳統價值觀和信仰。」
迫害開始後,中共使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用百餘種酷刑。
李迅說,二零零六年三月,酷刑問題報告員諾瓦克(Manfred Nowak)報告,他和他前任提交給中國政府要求解釋的酷刑案例中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佔百分之六十六。
作家曾錚證實,她獲得的分類信息顯示,截止到二零零一年四月底,迫害開始不到兩年的時間,在北京估計有八十三萬法輪功學員被捕。迫害波及全中國。迄今已經有超過兩千九百八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被確認。
李迅最後提到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他說,「最近,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在他們的獨立調查報告中得出結論,『中國政府和其遍布全國的數不清的部門』『從法輪功修煉者身上大規模強行摘取器官的行為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繼續著。』大規模為摘取器官牟利而殺害法輪功學員是『如此令人震驚,它代表著這個星球上的新型的邪惡形式。』」報告中說,「鎮壓法輪功的政策意味著學員在監獄裏沒有任何權利,任憑腐敗當局處置。鼓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和對他們的魔化意味著他們可以被那些聽信了這些官方仇恨宣傳的人們毫無顧慮地宰割屠殺。」
李迅認為,這些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重大發現的嚴重性足以讓外交委員會對此舉行獨立的聽證會。
關於加中雙邊人權對話,李迅引用中國問題專家伯頓教授報告中的發現,強調兩點:一、「中國外交部的責任是在海外保障中國的利益。從機構角度講,它不會關心在國內提倡尊重中國人權。」二、「對話只涉及一少部份中國人,沒有一個機制將信息傳播到這少部份人之外。」李迅說:「雙邊人權對話始於一九九七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及迫害的升級均在對話開始之後。而對法輪功的系統迫害通過煽動仇恨、酷刑、虐殺等犯罪構成了嚴重的反人類犯罪。」
李迅說,「我們相信中國很關注世界對自己的看法,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意識到並期待著一個和平的運動,將中國帶向一個擁有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社會。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國際組織在幫助中國樹立這樣的價值和理念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李迅代表法輪大法學會向國會提出四點建議:(一)呼籲中國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一切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二)暫停雙邊人權對話,直到伯頓教授報告中提到的嚴重關注得到足夠的考慮;(三)將人權置於加拿大對華關係的中心,利用每一個機會提倡尊重人權,公開反對中國的人權踐踏;(四)在未來的對華人權對話中,邀請民間團體,及法輪功代表等參加。
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打破以往多年迴避中國人權問題的慣例,自十月三十日以來,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連續舉辦三次中國人權聽證會,廣泛聽取包括大赦國際、西藏團體、法輪功、民運團體等非政府組織和中國人權專家的證詞。
二十一日四個非政府組織代表受邀參加聽證,他們是:民主中國陣線副主席盛雪;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主席李迅;多倫多支持中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主席關卓中;加拿大筆會代表大衛•寇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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