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Banner
  • 按日瀏覽  
  • 訂閱明慧  
  • 網站地圖  
  • 下載中心  
  •  
     
  • 收集法輪功情報 中共外交官被“禮貌”驅逐
  • 法治還是人治?眾目睽睽,看新加坡如何表現
  • 為討好中共 新加坡當局控學員所謂“非法集會”
  • 誹謗法輪功 米蘭歐洲僑報被判有罪
  • 配合中共迫害 新加坡當局欲製造遣返個案
  • 中共特務暴力襲擊美法輪功學員(圖)
  • 中共指使泰國警察毆打拘押法輪功學員(圖)
  • 羅幹訪阿抗議者被打 法輪功要求嚴懲暴徒(圖)
  • 親身經歷中共間諜的監視、恐嚇、騷擾
  • 中共花錢買假 以掩蓋迫害真象(圖)
  • 加警方經查認定中領館展覽仇恨宣傳品
  • 境內公民隱私被監控 加拿大高層關注(圖)
  • 新加坡無理拒絕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圖)
  • 訴江案律師:新加坡的行為是在國際上孤立自己(圖)
  • 新加坡法庭不公判決 法輪功學員籲其停止參與迫害(圖)
  •  

    首頁 > 海外消息 > 海外案例


    收集法輪功情報 中共外交官被“禮貌”驅逐


     
      打印版本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據大紀元十一月十四日報導,駐加拿大中使館教育處第二秘書王鵬飛的外交簽證被加拿大外交部拒絕續簽,已於十月二十五日前離境。消息人士指王鵬飛簽證遭拒原因是其在加國參與收集法輪功學員情報及其它非法的反法輪功活動,其作為超出了外交官的職權範圍。

    外交簽證延期遭拒罕見

    十一月十三日大紀元消息來源證實,中國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第二秘書王鵬飛的外交簽證於今年十月下旬到期,但當其到加拿大外交部申請外交簽證續簽時遭拒絕。在簽證即將到期的情況下,王鵬飛不得不於兩週前返回中國。加拿大外交部的網站證實,九月份仍然在“駐加外交和使領館人員”名錄中的王鵬飛的名字已經被撤下。

    消息來源介紹,按照慣例,如無特殊情況,建立外交關係兩國應給與對方外交人員簽證延期。而拒絕延期簽證等於宣布該外交人員不受歡迎,被“禮貌”驅逐。

    王鵬飛收集情報反法輪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王鵬飛在海外留學生主辦的“神州學人”上曾刊登過一篇署名王鵬飛,標題為“中國駐加使館召開中國學聯會聯席會”的報導。該報導說,“該校(魁北克大學)中國留學生聯誼會主席孫研介紹了學生會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宣傳活動以及與法輪功分子的鬥智鬥勇。”

    渥太華法輪功學員戴工羽介紹,加拿大渥太華中使館教育處主管留學生工作。該部門官員在職責範圍之外通過多種渠道收集關於法輪功的情報,並利用留學生團體干擾、阻礙渥太華地區法輪功學員的活動。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溫家寶曾訪問渥太華,法輪功學員在溫家寶下榻的維斯頓旅館和平請願時,打出‘歡迎溫家寶’、‘嚴懲江澤民’的橫幅。當時,渥太華中使館教育處的一男一女現場指揮中國學生擠到法輪功學員的位置前揮舞紅旗,遮擋‘嚴懲江澤民’的橫幅。這對男女大聲吆喝留學生們,‘一定要擋住。’現場華人指證男性官員是王鵬飛。”

    戴工羽說,“後來皇家騎警的負責人告訴法輪功學員,那些組織阻擋法輪功學員的人受到了警告。”

    渥太華大學學生張菱蒂介紹,二零零五年九月,她收到了“渥太華大學中國學生會”副主席徐某的電子郵件,郵件中歷數了菱蒂為營救在中國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綁架關押的父親而召開的記者招待會等事實,並說,“根據同學們的反映和學生會幹部的調查,你依舊是法輪功練習者,……” 信中“勸告”菱蒂和法輪功學員“好自為之”。

    張菱蒂說,“我感到很奇怪,修煉法輪功是我的信仰自由,在加拿大是合法的,為何渥太華大學中國學生會對我的個人情況做調查?”

    張菱蒂說,“我再次仔細的讀了郵件,發現此郵件中有這樣一句話‘渥太華大學中國學生會在中國大使館教育處的直接領導下,……’我知道了,是誰在收集法輪功修煉者的情報,並操控學生會、威脅法輪功修煉者。”

    中使領館官員不當活動非一例

    二零零五年六月從澳大利亞悉尼中領館出走的外交官陳用林在美國國會作證時證實,自中共打壓法輪功開始以來,中共駐外官員的重要任務乃在中國境外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其中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動員”華人社區、留學生和中國公司來壓縮法輪功的“生存空間”。陳用林披露,在加拿大從事反法輪功活動的間諜有上千人。

    渥太華法輪功發言人周露西表示,“王鵬飛的結局對一切在海外為中共賣命的人都是前車之鑑──奉中共之命在加國進行反法輪功活動超出了外交官的職權範圍。這次拒簽是不是說明了其行為已受到注意?這會不會就此葬送了他的外交前途甚至是今後出國的道路呢?哪個國家會願意接受有此前科的人員呢?”

    據知情人士透露,儘管駐加拿大中國大使盧樹民在王鵬飛離境前使勁給其打氣,王鵬飛的面色一直很難看,使館內其他工作人員也感到沮喪。

    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因在加拿大報紙上公開誣蔑攻擊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誹謗,並判罰一千加元象徵性罰款和一萬加元的原告法律訴訟費用。同年十一月十六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庭傳訊潘新春,進行資產審查。當天潘新春沒有在法庭出現。據了解,潘新春已提前離開加拿大。

    另據“埃德蒙頓太陽報”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題為“中國人被控誹謗──調查煽動仇恨法輪功的小冊子”一文,稱艾爾伯塔(Alberta)省司法當局正在審理一項有關中共領事館官員在加拿大境內對法輪功進行仇恨宣傳的指控。據了解,被控二官員已經中斷任期,離開加拿大。

    附:“埃德蒙頓太陽報”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報導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874.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1/21/80157.html)


    明慧網版權所有 © 1999-2006 MINGHUI.ORG
      推薦給朋友
      意見和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