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晚上12點才睡覺,早上不到6點就被叫醒開始新的一天折磨(大法弟子陳明50多歲,長達半年每天只睡2或3個小時)。惡警每天向包夾詢問目的是否到達。不管使用甚麼手段只看結果。如果結果不滿意,則對包夾辱罵,威脅恐嚇。包夾與大法弟子相處無冤無仇,但是很多就因此昧著良心使盡各種下流、卑鄙、殘忍的手段對堅定信念的大法弟子進行各種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包夾們隨時開會學習討論如何對付大法弟子,互相交流甚至直接由惡警支招或者提示他們如何放開手腳做,而不用擔心甚麼「違法」、違反「規章制度」而受到懲罰,致使行惡之徒可以毫無顧忌的叫囂,他們是「協助」警官做「管理」工作,對大法弟子的體罰折磨是警官安排的。他們替警官來執行。有了這些惡警支持和默許,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更加有恃無恐。
部份包夾不願昧良心折磨大法弟子,在中隊就會受到排擠和打壓。隨時可能被處罰、扣分,做髒活、累活或者找個理由送嚴管隊。惡警的目的就是:不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就和大法弟子一起受罪。有些包夾受不了,打報告想調隊到其它中隊,苦些累些也不願在6-2嚴管中隊,心情如此壓抑隨時擔心被惡人折磨。結果被告知要想走,就送嚴管隊去嚴管。結果他們敢怒不敢言,大罵惡警無恥,卑鄙。
惡警自知所作所為世人憎惡,國法、天理不容,表面上大講文明,規範執法,不體罰、毆打、折磨學員,背地裏則幹盡壞事。如果有人到監區參觀,馬上就將本來被單獨關閉受包夾折磨的大法弟子轉移到辦公室,或者其他舍房,或者其他中隊。以防世人看見其邪惡行為。每個大法弟子都被安排1到2個包夾24小時跟蹤,有些甚至3到5個。一切言行都要先請示包夾,允許才行。甚至喝水,吐痰等這種事也要由包夾決定,只要包夾不滿意就可以隨意刁難。有些大法弟子被折磨不准上廁所,屎尿就拉在褲子裏。
惡警為了對付堅定的大法弟子,甚至惡意安排惡徒尋找理由製造事端,大法弟子陸智勇正念正行,抵制邪惡迫害,被長期隔離嚴管,多次受惡警虐待折磨。惡警對其一直懷恨在心,想盡各種辦法製造各種藉口折磨處罰他。2005年4月30日晚六大隊惡警在6-2教室開懲處會。突然教室後的陸智勇被幾個包夾按翻在地上並且踢打。而周圍在場的管教目睹這一切卻無人制止。後來陸智勇旁邊的米濤站在原地制止惡徒,吼道:「不准打人」,結果馬上被另外幾個身旁的包夾按翻在地,捏住嘴鼻拖至辦公室。惡警指使包夾對陸、米使用的虐待方式:捆警繩。中隊領導李昌君、張小剛當著其他管教和包夾面說:「誰打人了,誰是證人?把證人找出來。我有很多證人,證明你們在教室鬧事。破壞紀律。」
事後惡警安排包夾寫證詞說陸,米在教室呼口號,故意破壞改造秩序,加期處罰,而寫證詞的包夾每人減期2天。惡警李,張等還威脅大法弟子,揚言打你又怎樣,這就是現實,強制機關就是強制手段。
駐所檢查室形同虛設。檢舉箱被惡警、安排包夾24小時輪流值班看守,而且大法弟子被包夾時刻跟蹤,身上也沒有紙筆,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檢舉信能投進去。而且駐所檢查人員根本就和勞教所惡警是一丘之貉。堅定大法弟子只要不寫所謂「三書」就長期受到各種折磨和摧殘,而這些情況駐所檢查人員是從來不過問。每兩、三個禮拜,所有人員都關在舍房,檢查人員在惡警陪同從門崗走到尾崗到檢舉箱看看有沒有東西,然後從尾崗走到門崗離開,3分鐘內在監區消失。就算明明看見、知道邪惡的所作所為,也是裝聾作啞甚至替邪惡幫腔掩蓋罪行。
2005年12月2日,羅慶森、呂春衫、吳興東、米濤、李文泉、周國平、田旭等幾個大法弟子由於長期受到邪惡迫害及不公正對待,堅持信仰不配合邪惡無理要求,拒絕接受體罰折磨,受到惡警召開大會懲處。大會上駐所檢察官員當著所有大會人員公開叫囂「你們是犯了法在這裏,這裏是國家強制機關,強制機關就是要有強制措施。教育改造你們認罪認錯。勞教所對你們的處罰不是體罰,強調這不是體罰,這是處罰。」會後對以上大法弟子,捆警繩、電擊、關禁閉,惡警或指使包夾毆打折磨,人格侮辱等。還有多位大法弟子被關押期滿因為拒絕按邪惡要求寫「滿教總結」,被依此為藉口非法超期關押,限制人身自由長達7-8個月,關押期間長期迫害。
惡警自知理虧,自知這一切所作所為是違法亂紀,欺上瞞下,有時會坦言:因為要吃飯,因為要生活,上級有命令,有所謂「轉化」指標必須完成,明知是假的根本不可能強制人心,但是完不成沒有成績,沒有錢,不能提乾等,就算是假東西也要做給上面看。他們就是這麼「現實」,只要誰給口飯吃,不講甚麼道理、良知。認為現在共產黨有權,想幹甚麼就幹甚麼,卻不知天滅中共惡黨在即。他們完全無視國法、憲法、基本人權,對人身自由、生命隨意踐踏。由此可見惡黨當著老百姓宣揚一套,弄虛作假,背地裏卻是系統地,有目的地毫無顧忌地對大法弟子虐待、折磨迫害。充份展示了其宣揚的依法治國,文明執法等純粹是欺世盜名的謊言而迫害善良,泯滅良知,喪失人性才是其真正的邪教本性。
羅慶森(四川瀘州人)、陸智勇(四川阿壩州警察),因堅定正念反抗迫害,長期被關禁閉,隔離嚴管體罰虐待,多次被惡徒捆警繩,電擊警棍毆打,強制灌食等,被迫害的多次住院。呂春衫,吳興東,陳明,曾學文,王國才,古國興,胡彪,米濤,陶淵,田旭,黃昌東,周國平,李文泉,孟華龍,魏鳳鳴等長期被嚴管甚至被捆警繩、電擊等。
2005年期間被勞教所迫害的大法弟子,還有宋金應,曾泰,曾子太,徐洪玉,張平安,吳天從,楊洋,楊躍富,張德元,謝興凱,謝興祿,談萬全,廖邦貴,張耀,蔣和平,歐正樂,蔣光富,劉福民,劉生才,賈德貴,梁六珍等。
當時的惡警有:趙則勇,魏則,黃明,蘇欣,李代君,李昌君,何源,張小剛,楊警,樸靜,沈銳,楊兵。
邪惡的體罰方式:
罰蹲:蹲軍姿從早蹲到晚。幾個包夾按住踢打。
罰坐:巴掌大小板凳(嚴管凳),凳面10平房釐米,高10釐米,雙腿閉攏腳後跟考凳腳,兩肘夾緊腰部,手掌平放於膝蓋。挺腰抬頭從早坐到晚。惡徒隨時用其他板凳砸腿、腳背。
罰站:站軍姿從早到晚,惡徒隨時用其他板凳砸腿,腳背。
嚴管期間,惡徒可以隨意不許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喝水,大小便,幾個月不許洗手、洗臉,換衣服。
捆警繩(紮雞翅,鴨兒鳧水),電擊,警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