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人獸之別在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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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此文為明朝人薛瑄所寫,名《戒子》。薛瑄,字德溫,號敬軒,河津人,永樂十九年進士。宣德中授御史,景帝時任大理寺丞,官至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戒子》一文是用來訓誡子孫重視人倫道德,以及為人處事之道。其譯文如下:

人和禽獸不同之處,只有人倫道德之理而已。甚麼是倫?就是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這五種人倫次序啊!甚麼是理?就是父子之間有親愛的感情,君臣之間有相敬的禮義,夫婦之間有內外的分別,長幼之間有尊卑的次序,朋友之間有誠信的友誼,這五種是天理啊!能夠明白倫理而且完全做到了,才可稱為人。如果行為喪失倫理,縱然具有人的形體,事實上,和禽獸有甚麼不同呢?

大抵禽獸所知道的,只是渴了要喝,餓了要吃,以及雌雄陰陽本性上的色慾罷了,對於倫理,則愚昧不知。所以它們在飲食、色慾滿足之後,就飛翔、鳴叫、踱步徘徊,成群結伴遊驅棲息,一點事也不做。而如果身為人只知道飲食及男女的慾望,卻不能做到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的人倫道德之理,在穿暖吃飽之後,就整日玩樂遊逛,那和禽獸就沒有甚麼分別。

聖賢憂慮人們會陷溺如禽獸那樣,於是當政在位的凡修習學藝道術,以施行教化,使天下後代的人,都做到倫理;那些沒有當政在位的,就著述立言,垂教於世,以希望後世的為人,都做到倫理。因此聖賢際遇上雖然有窮困或顯達的不同,但是他們教化撫育萬世萬代人民的心,則是一樣的。

你們既然得到天地理氣的凝聚,以及父、祖一脈血氣、形體的遺傳,而生為人了,能不想想如何實踐做人的道理嗎?想要實踐做人的道理,就一定要對聖賢修道教化的典範,和留傳後代的典籍-像研究文字形、音、義的學問,像《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四書,像《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之類的典籍,誦讀它、研究它、思索它、體認它,並且要求實踐在日常生活及人與人的和睦相處之間。聖賢所說父子之間應當親愛,我就在父子之間,力求做到親愛;聖賢所說君臣之間應當有禮義,我就在君臣之間力求做到禮義;聖賢所說夫婦之間應有內外的分別,我就在夫婦間盡力做到內外有別;聖賢所說長幼間應有尊卑的次序,我就在長幼間力求做到有尊卑大小的次序;聖賢所說朋友要有誠信的交誼,我就在朋友間的交往上力求做到有誠信。對於這五種,沒有一樣不竭盡心力要做到妥帖精當,於是日常生活、身心內外,自然就不離人倫道德之理,這樣或許可稱為人,至少能夠免於淪為禽獸的境地了。

至於有些人每日吃飽穿暖了,卻不用心思索,只是放縱耳目口鼻的慾望,儘量追求身體的安逸享樂,沉迷於不合禮義的聲色氣味,陷溺於不合禮義的私慾之中。他們身體雖然具有人的外形,行為實際是禽獸的表現。向上愧對天地造化你,使天地羞辱,向下使父母為生育你而蒙恥。將用甚麼來安身立足於世上呢?你們要勉勵謹慎呀!要竭盡心力,來做到人倫道德之理,這是我最深切的期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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