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真象中去掉私心、怕心和求心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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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18日】我自97年得法修煉,至今已有九個年頭,受益非淺,不管在自己身體上還是在家庭上的受益,都是不能用語言能表達的。但也曾走過彎路,向邪惡妥協過。曾一度消沉,總覺得不配做大法弟子,對不起恩師的苦度。在這幾年裏雖做了不少講真象的事情,回過頭來看一下自己走過的路,每一步都存在著自私、存在著求。這裏把個人講真象中的一點感悟寫出來,與同修共同提高精進。

在一次宴會上講真象,在場人員有地區司法局局長、市人大主任、總公司的總裁及一些高管人員,在喝酒時,我公司老闆說×××不喝酒,是煉法輪功的,今天必須讓他喝酒。這時座上的司法局長、市人大主任同時大聲說:老弟可不能煉法輪功,是×教。

就這一句話就把我說愣了,不知如何是好,大約有一分鐘的時間我返過神來,向他們講真象,講法輪功好,如何讓人修心提高道德,如何讓人做好人,如何對身心有極大的益處,使道德昇華。天安門自焚是政府江××為了迫害法輪功編排的假象欺騙眾生的等等。直到講的他們無話可說並對大法的認同。其中司法局長說,兄弟我跟你學,拜你為師。我告訴他說:你要學我給你書看,師父只有一個,那就是李老師。

在場的人員大部份心態很好,能認同大法好。可是由於我的歡喜心,悟性差,我說在政府江××迫害大法時,我們的老闆及我們的老總對大法弟子的保護如何如何。這時市人大主任邪惡的說,我替你們總裁說幾句:「共產黨不讓練,就不能練,共產黨不讓你在公共場合宣傳法輪功,你就不能宣傳」。這時我馬上意識到了我說了錯話了,在人世間看雖是老闆、老總的保護了我們大法弟子,而實質真正保護我們的是師父,只不過他們在做人間的事罷了,真正保護我們大法弟子的是恩師。

事情過後,我認真反思看一下這場講真象,有不少地方是帶著人心在向他們講真象,不平衡的心總覺得他們對大法及大法弟子不公,又有怕心,當時認為在場的是領導不能講真象。邪惡迫害到頭上了還懼怕,向後退縮,講清真象了看到在場的人都能認可法輪大法是好的,也能聽真象,並破口大罵惡黨最壞的時候,自己高興了,認為自己做好了,師父認可我講真象了,求的心出來了。這是多麼不好的心,做任何事都沒忘了自己,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而不是大法,這個私多麼嚴重。做了講真象的事就有求的心,而且這個心埋的還很深。為甚麼在過去走過彎路時消沉呢?還是一個私,做錯了,怕師父不要自己,不能圓滿,沒多大指望。

為甚麼錯了就不能再做得更好呢!走好自己修煉的路、走好證實大法的路?是在自己內心深處的很微觀上無時無刻不存在著私、怕、求。經過方方面面,不同方式的講真象,使自己悟到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按師父說的做好三件事,就應該救度眾生,就應該做好講清真象的事。順其自然,不走極端的主動去做、盡最大限度的去做,在任何環境下,做任何一項事情中都必須先想到大法,先考慮到他人,做到無私、無畏、無所求,以一個真正大法修煉者的心態去做證實法的事,才能救度更多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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