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攀枝花大法弟子的修煉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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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8日】我是96年得法的大法弟子。

95年8月我從農村遷家來攀枝花。96年的7月生了一次重病,七天七夜肚子痛,上不能吃,下不能排。在華山中心醫院檢查病,七天花了近700元,痛都沒止住,又叫馬上交2000元做手術:是腎結石2粒(最大的1.2),尿結石1粒,三叉形的。當時的經濟情況不允許我做手術:我沒有工作,丈夫當時工資只有700多元,三個小孩要上學,還有一家人的生活費用。我只拿了一點藥回家。後經人介紹在大渡口衛生院做電療扎針才把痛止住。後來,一位老大法弟子出於同情心告訴我去修煉法輪大法,他說這功法很好,不花錢,只花一點時間。就這樣,我走上了修煉道路。

我永遠忘不了那個舊曆7月初的晚上。開始煉功時,我感覺到有很大的力量圍著我運轉,反轉和順轉的次數都有規律,我也知道這功法的確好。同修告訴我,通過修煉不吃藥都行。就這樣我拿起的藥都沒吃,甩了。直到現在已快九年了都沒吃一粒藥。

我原來是經常吃藥的人,手痛的嚴重時,洗臉都抬不起來;腳痛得嚴重時,蹲都蹲不下去;丈夫罵我「癩蛤蟆被牛踩了一腳,一身沒一點好地方」:美爾綜合症,胃病,類風濕,肩周炎,十二指腸炎等等。通過修煉,要動手術的結石,在修煉4個月時就見效了,溶化成一種黃色液體物排出,排了5個月基本排完。還有一次小便便血,開始兩天是黑的,後三天四天全是通紅色,第五天淡紅色。然後身體就康復了。這都是慈悲的師父救度了我,把我從痛苦的病魔中拯救出來。

99年7.20政府無理鎮壓法輪功,我心中十分焦急: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一下子就不讓煉了呢,這麼多奇蹟不都在我們身上得到了驗證了嗎?我們不都是活生生的受益者嗎?不行,古人說滴水之恩應當湧泉相報。我因此有了上京為師父討回公道的想法。真心去為大法說公道話,對我來說可是一件很難的事,出去後可能回不了家:一是政府要迫害;二是丈夫不會理解。可我還是裝了一大袋衣服,寫了一封上訪信,一個人就去了北京。那是2000年的正月15日。

信中內容是我自己幾年來通過修煉身心的變化,大法給人類帶來的無限美好;師父傳的是佛法,叫我們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對任何人對政府有百利而無一害,沒有政治目地,沒有組織教禮教規,願學就學,不學就走。過去的人在廟裏修,現在師父安排我們在常人複雜的環境中修去自己那顆常人心,把自己修到無私無我的思想境界中去;師父不辭辛勞,慈悲眾生,是無私奉獻,沒收學員分文,為眾多的疑難病人,癱瘓病人治好了病。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實例啊。師父92年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讓那麼多不治之症的人走上健康之路,最後有人從輪椅上下來走出會場。難道這些還不是奇蹟嗎?師父為眾生做出了特殊貢獻,解脫了眾生無盡的痛苦,創造了許多人間奇蹟,也揭示了許許多多的科學奧秘。佛法是超常的科學,所以師父在健康博覽會上才得到了特別金獎和科學邊緣進步獎。我本著良心向政府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師父告訴我們煉功要重德,如不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自己的心還不如做體操,思想不提高病也好不了。師父還說人類的道德是非常重要的,沒有道德心法的約束是很危險的,師父時刻教導我們做好人。我們師父是好人,是政府搞錯了,望他們能還師父清白。

結果卻遭到駐京辦周某某一頓大罵,把我和一個從哈爾濱上京的雷姓同修一起送回炳草崗,都被拘留15天。我上京走後兒子和同修集體煉功,也被抓進拘留所迫害,家也被抄了,把我們的書和師父講法錄音全部搶走,兒子在東區拘留所被東區公安用靴子打頭,打臉,全身被毒打,臉上的靴印好幾天都是紫色;我回家後丈夫不理解,叫我走,從此沒安靜日子過。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借了100元路費回娘家住了幾個月。

2001年12月我在發真象資料時被抓。他們要我全拿出來,我只好編故事說全燒掉了。沒造成更多損失。最後他們把我弄到大渡口派出所的木椅子上銬住,不讓上廁所,第二天把我弄到炳草崗公安局銬在窗子上6個多小時,手反轉在背後,腳尖剛剛點地。在市公安局,一個高個子惡警穿著皮鞋狠踢我大腿,我的大腿都被踢紫了,直到回家時,走路都是痛的。下午4點鐘把我拉到鹽邊看守所關了1個月,在鹽邊看守所惡警邱天明也是用腳踢,把腳背和腳桿都踢青了。最後叫我交200元罰款,另從身上搜去100多元錢未退回。2002年3月,日子無法過,常常無理被罵,我又回娘家好向自己親人弘法。5月回家後,給家人寄真象資料被查獲,又是半夜三更全派出所出動,我家周圍都是人,電筒四射。見我們沒開門,就把我家門鎖砸壞了。他們進來就打我兒子。他們硬是把我家翻了個遍,把我們的東西又抄走了。當晚把我們母子倆拉到大渡口派出所關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把我送到彎腰樹看守所拘留近一月。在這一個月裏,不讓煉功、學法、發正念。我們把能背的經文背下來,用紙抄下來大家學。被發現後,把我和吳敏,侯群英三個挨個打,用兩尺長兩寸寬的蘭竹板打我們:把我們手、膀打得全紫了。打人的管教姓王,年輕女子。

被關一個月後我回家。大約只過了一月,半夜三更,大渡口派出所又來了5,6人,花言巧語又把我騙下去,說是有事要找我,然後直接把我拉到東區拘留所,拘留了三天,第四天來時,叫我簽名,我直接問他們,為甚麼騙人,為甚麼公安人員要耍騙術,為甚麼每次都是半夜三更抄我幾次家和打我兒子抓人,你們這幾年做的惡事還不夠嗎,為甚麼無理迫害我們,我們娘倆也只不過說了幾句公道話,錯在哪裏,我們向市政府上訪(還罰了我50元錢)也是為告訴你們真象,電視上講的都是假的。你們把我兒子的工作停了,弄去打掃衛生,只發生活費,長達一年;對我進行了非法勞教,我為甚麼要配合你簽字,憑甚麼要勞教我一年,你們才是真正的在犯法,你們在迫害正義。信仰自由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法律是允許的。其實你和我是同樣的受害者,你是被矇蔽的可憐生命,只有真修弟子才知道,你們被人家當作工具在利用,自己還不知道。清醒吧,善惡有報是天理。他們卻說是在執行任務,互相配合好。我堅定的告訴他們,除非把我頭砍下來,我是不會簽字的。最後他們說簽與不簽是一回事。就把我送往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火車上,我盤著腿坐著,惡警叫我把腳拿下。我又問他們是不是把我弄到那兒還強行我簽字或折磨我,如果那樣的話,到站我馬上不走了。我還要喊,要把你們所做的見不得天的事讓更多的人知道。他們急忙說不會不會。去後檢查身體,我又向醫生洪法,說我原來身體如何如何,現我已4天沒吃飯了,還好好的,檢查結果說我有高血壓,勞教所拒收。這是慈悲的師父在幫我。把我送回家,我又告訴他們,我人雖然被判勞教,但我思想上不服。他叫我寫上訴,我就又寫了一封上訴信。

我本來做得很差,不想向大法網站投稿,可昨晚得知南山同修為大法獻出寶貴的生命,感到十分痛心,所以我想還是要把自己被迫害的事實寫出來,將它們揭露出來。另外提醒同修:遇到事情千萬不要衝動,要理智,要用我們在大法中修出的慈悲、善心去對待被邪惡操縱了的人,智慧去講清真象,他們實在要行惡,我們要按師父教導的可用正念制止惡人。

我想正的力量大過一切,邪惡最終是站不住腳的。我們應該把他們的所做所為全部揭露出來,曝光於天下。我們永遠要聽師父的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最後把所有邪惡送上法庭。

個人體悟,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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