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過來一個賣饅頭的姑娘,我們下車想問路,還沒等話說完,後面來了一輛白色小汽車鳴笛,我們趕緊讓路,突然車停了,從車裏下來了五六個穿警服和便服的人,上來就問:「你們是煉法輪功的嗎?」我們說:「是。」這時他們就把我們連拉帶拽,嘴裏還罵罵咧咧。我們仍然耐心的對他們講真象,他們不聽,把我們綁架到撫寧縣深河派出所,他們問甚麼我也不說,就把我送進了撫寧縣拘留所。到拘留所後,當地610及國保大隊人員,非法抄了我的家,將師父的講法帶、大法書及有關資料全部搶走。在拘留所我絕食抗議非法迫害,到了第七天,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
回到家我去深河派出所取自行車,他們百般刁難,共去了六次,才把車拿回來。(2003年買的)
有一天我去市場買菜,剛蹬了幾圈,車突然停住了,我險些摔倒,一看,十幾根車條從車圈中拔出來了,推都推不動,送去維修部檢查,發現車圈、車條、聯體、飛輪、小拉、車帶都被換了,不是原來的牌號了,車燈也被拿走了。這就是深河派出所的人所為,執法人員竟幹出這種卑鄙小人的勾當。所長的名字叫魯長虹。
今天我把這件事寫出來,就是為了提醒那些迫害好人、與大法為敵的惡人,不要再對大法、對大法弟子犯罪了,懸崖勒馬吧!給自己留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