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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警方調查中領館官員散發詆毀法輪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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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25日】(明慧記者英梓綜合編譯報導)加拿大埃德蒙頓市警方日前向阿爾伯塔省司法部提交了對中共駐卡爾加裏領館官員從事仇恨宣傳的調查報告。這是加拿大警方首次以仇恨宣傳罪對中共駐加使領館散發詆毀法輪功的材料進行調查。阿省司法部表示正在對被告進行評審,並可能建議提起正式訴訟。

據埃德蒙頓當地媒體6月24日報導,埃德蒙頓警察局仇恨犯罪調查科的斯蒂芬-坎普(Stephen Camp)已經於日前將他對中國駐卡爾加裏領事館官員散發詆毀法輪功材料一事的調查報告呈交阿爾伯塔省司法部。該報告認定2004年中共駐卡爾加裏領事館官員在埃德蒙頓舉行的美國家庭基金會年會上所散發的詆毀法輪功的文字和音象材料屬於仇恨宣傳。

坎普警官表示這份報告的準備花費了一年的時間,他知道他所做的在加拿大是史無前例的,因為此前從未有過對外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的類似調查。所以為了慎重起見,他花費了一年的時間來對法律界的專家諮詢,以確定這些材料是否是仇恨宣傳。

坎普警官說:「我們已經駛入了一個沒有標記的水域,這是一個沒有先例的調查, 我們沒有其它案例可以參考。」但是他表示作為警察,他不能逃避職責,他說,「但是如果我們發現有人在我們的城市裏面散發仇恨宣傳材料,我們會出面。這與散發材料的人是誰和他們為誰而作無關。」他表示,「仇恨材料違反這個國家的基本價值,如果他們宣傳仇恨,那麼他們便違反了法律。」

坎普警官表示這些被中領館官員大量散發的材料中充斥著對法輪功的詆毀內容。根據加拿大刑法319.2節規定,法律禁止對「特定團體」「故意散布仇恨」。法輪功是一個源自中國的精神運動,但中共於1999年發起了對該團體的殘酷鎮壓。

坎普警官的報告的結論是,這些材料確實違反了加拿大的仇恨宣傳法,他的報告目前正被阿爾伯塔省司法部審理,司法部將決定是否建議對那些領館官員提出起訴,阿省司法部的一個發言人表示,該部正在評審坎普警官提交的報告,而一旦確定罪行可能成立,則會建議提出訴訟。

根據國際法,外交領事級官員不享有外交官的刑事豁免權,他們可能被起訴並定罪,但不能被東道國逮捕或扣押。

本地法輪功學員Chi Yeh對於案子的突破性進展表示高興,他說:「這向那些違反了加拿大法律並試圖逃脫懲罰的人傳遞了明確的否定信息。」加拿大法輪功發言人喬-契普卡也對此表示歡迎,他說:「這實在是一個好消息,埃德蒙頓(警方)是好樣的」。他表示法輪功學員此前也曾在多倫多和渥太華對中共大使館和領館採取過類似的法律行動,而埃德蒙頓警方的行動則為其他城市開創了一個先例。

經常批評中共對人權壓制的卡爾加裏國會議員羅勃-安德森(Rob Anders)也對埃德蒙頓警方的果敢行動表示了讚賞。他表示:「這類調查的難點在於很多我們的政府和執法部門中很多人都知道有這些事情,但是他們總會太擔心(中共)可能的貿易報復行動,所以寧肯無所作為。」

他也對馬丁政府採取和中共閉門談人權的做法提出了批評,他說:「總理本人在中國有經濟利益,所以當和中共談及人權問題的時候他總是試圖在私下場合悄悄的談。但我們絕不能容忍在加拿大土地上發生這類的行為。」

埃德蒙頓市的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也表示他看過了(領館散發的)這些詆毀材料,並相信中領館官員的確違反了加拿大關於仇恨宣傳的法律。他表示:「因為中共和我們的經濟關係,我們對中共存在雙重標準,這是對我們價值觀的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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