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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修煉者之榮 新加坡、印尼當權者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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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5日】近日在新加坡和印尼發生法輪功學員被無理判罪事件,引起各界矚目。人們從這兩起事件中能得到甚麼觀感呢?

法輪功學員六年來的所作所為已經積累了無懈可擊的信用,任何人都知道他們的活動是和平理性的。他們甚至在抗議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的時候,都沒有激動的喊口號,而只是靜靜的打坐。這種抗議大概是有史以來最為平和的。他們因為這些和平的舉動被判罪,只能讓人們再次關注大陸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事實,感佩海外法輪功學員面對強權擇善固執的勇氣和韌性。

法輪功學員的這些活動,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不僅不會受到警察的干涉和法庭的判罪,反而會得到所在國法律的保護。而只有在專制的國家裏,他們善良祥和的舉動才會被判罪,因為在這樣的國家裏,大是大非往往是顛倒的,法律是當權者限制、陷害無辜公民的繩索和凶器。可以說,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試金石。新加坡和印尼的當權者的行為,只能讓人們看到他們獨裁專制的醜惡面目,讓人們看清他們充當中共走狗的真象,他們助惡為虐的行為給他們的國家帶來恥辱。

真正有罪的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是血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邪黨,以及為眼前利益助中共作惡的一些專制國家的當權者。這些人必須立即改過,不要追隨中共走那條毀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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