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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琴遭哈爾濱女子監獄劫持 獄中傳書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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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3日】大法弟子王玉琴遭哈爾濱女子監獄劫持迫害,以下是從獄中輾轉傳出的王玉琴給家人的信:

母親、哥哥、姐姐,我所有的親人們及我的同修們:

你們好!我於2003年9月12日被劫持到哈女監。在這之前公安部門採取各種侮辱人格的流氓手段對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進行刑訊逼供,七台河市法院更是違反法律程序,對我們進行了非法審判。我們依法集體上訴中級法院,他們根本不履行法律程序,在三小時之內將我們的集體上訴駁回,法律成了兒戲。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九個大法弟子絕食抗議以討回公道和證實大法。整整六天我們滴水未進,並被匆匆劫持到哈女監進行迫害。

由於執行機關種種違法行為及在上訴無門的情況下,我拒絕戴戒具。當天早晨被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郭所長抓住頭髮按在地上,拳腳相加,用繩子把我綁住,最後強行劫持到哈女監。六日滴水未沾,一路顛簸、嘔吐,到達哈女監檢查身體時血壓是60-80,心率很高特別不正常。感覺渾身疼痛、頭暈,隨時有休克的可能。當場眾人目睹,這種身體狀況已經不符合收監的條件,我們九人大多數身體狀況都不正常,可是他們不知做了甚麼幕後交易,將我們全部收下。以上執法人員不僅違反了中國憲法、國際人權法,同時喪失了人道主義,應該受到強烈譴責和追究刑事責任。

在我們六日滴水未沾的情況下(哈監對我們情況都了解),惡警強迫我們跑步,每天上午8點到11點,下午1點半到4點不停息的跑。還讓刑事犯強迫我們吆喝,對我們進行謾罵, 在烈日下直立曝曬,不許動一點,一上午、一下午不讓動。過程中有過2-3人被折磨得暈了過去,有的腳被磨出泡,腫得老高。這樣持續20天左右,可他們一點憐憫之心都沒有,折磨我們的唯一的理由是:你們信「真、善、忍」就懲罰你們,看你們能忍多久。

副隊長王小麗經常毆打、謾罵法輪功學員。集訓隊幹警觸犯《監獄法》,體罰、虐待服刑人員,指使犯人體罰、虐待服刑人員,縱容犯人二次犯罪。

目前,我國保障人權的條款已納入《憲法》,人有信仰自由,人有發表言論自由,人有維護自己的人格不受侮辱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等等權利。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法律保護自己的人權,維護人的合法權益。《監獄法》也明確規定不得利用犯人管理犯人,管理人員不得打罵、侮辱服刑人員,不得指使犯人打罵、侮辱服刑人員。而我在哈女監集訓隊4個月的時間裏,他們除了放錄像帶給大法弟子強制洗腦外,還讓刑事犯組成轉化小組或兩個包一個(包夾)來限制大法弟子的言行。這些已經構成了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干擾,嚴重的觸犯了法律。

望我所有的親人們利用法律手段幫助在苦難中的大法弟子,我的同修們能在法上認識法,利用各種方式(包括利用法律)窒息邪惡,聲援在哈女監的大法弟子。我們每天面對的是強制「轉化」,這裏大約有50名堅定的大法弟子,天天都被強行看錄像等,有反抗的就關小號。春節期間還有7個大法弟子被關小號,有的已經超期關小號。而國家有規定:對女犯不使用戒具或超期關小號。使用戒具只有4種特殊條件,但大法弟子的所有行為都不在範圍之內,包括不服從管理。

我於2004年1月8日被分到一監區,大法弟子沒勞役,不幹活(以前大法弟子證實法正過來的)。2004年3月2日我們大法弟子34人(監區約有六十左右的大法弟子)不戴名籤、不點名報數抗議監獄對我們的非法關押,我們被強制帶回監舍樓的一個辦公室裏,坐著小板凳,任何行為都受限制,從早6.00點到晚8.00由刑事犯看著。屋子小人多,我們人挨人坐著。幾日後由於刑事犯謾罵挑事端,幹警孫劍揚手打了一個歲數大的同修,大法弟子喝令制止,孫劍還說:「不承認自己是犯人你們把囚皮脫下。」我們要證實大法,34人把囚皮全部脫掉。當天晚上我們被強行拖回各自監舍,被刑事犯強行穿上囚衣,強行戴上銬子,強迫坐在地上背銬一宿,且不讓睡覺。這些已經構成虐待罪、犯人強行他人行為,犯人拿銬子、繩索、綁銬他人也是違法的。這些《監獄法》有明確規定。

第二天上午惡人韓建英(曾多次給大法弟子上大掛)和五連保人員將我雙手背銬上提,用繩子綁在床沿上,當時是坐下難,站起難。他們還給大法弟子用更加滅絕人性的酷刑:上大掛。有的十幾分鐘就疼得暈過去了,有的心臟病發作等等現象慘不忍睹。幾日後對部份大法弟子因煉功等原因又一次給上大掛。

2004年5月12日強行我們點名報數,連續兩天晚上讓犯人三人一夥,強行按我們下蹲報數,過程中按、扭、掐,甚至將腿踏在我的背上。呼喊、吆喝、大罵,有的還揚言要用針扎我。在這之前,八監區有犯人用針扎大法弟子三百多針。又有九名大法弟子因拒絕配合邪惡又一次被上大吊。

2004年12月21日為爭取學法和一些我們應有的正常權益,有兩名大法弟子脫囚皮,關淑玲、張小波、張靜、劉學偉4名大法弟子被上大掛,關淑玲、張小波當時就暈了過去,惡警早就備好了藥物,以防萬一,可見多麼些邪惡。

2004年12月29日又有4名大法弟子被幹警帶10個犯人把屋子掛上窗簾,不讓任何人臨近其屋,秘密對七台河市大法弟子張麗平進行毆打後,再上大掛進行折磨,被一起上大掛的還有關淑玲、張林文、陳偉君。當時惡人將錄音機音樂放很大,怕我們聽見。當我們知道後質問時,他們還用各種手段欺騙我們。關淑玲還被調到後樓空屋,明言包夾讓其「反省」,實質是秘密虐待。後來劉淑芬、王居豔也被劫持到後樓,利用包夾的形式進行秘密虐待。大法弟子相繼以絕食、不點名、不穿囚皮等方式要求見獄長、駐監檢察官,以制止他們對大法弟子的酷刑、虐待等罪惡行徑。

大法弟子正念強,震懾了邪惡。他們害怕了,利用各種欺騙手段不讓我們向上反映,並承諾以後不再給大法弟子戴戒具、上大掛等酷刑。

以上只是大概情況,望同修能在法上認識此事,同時通過各種方式聯繫我的親人、家屬,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對待此事。利用法律及各種方式對我們給予幫助及配合。我們也要在法上提高,共同反迫害,制止邪惡,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希望我的親人和家屬利用法律手段控告哈女監的罪惡行徑,也可用打電話、通信等等各種方式制止邪惡。在這裏我們沒有人權,我們的人格不斷受到侮辱,人身安全時常受到侵害,生命安全都沒有保障。

我們是被迫害的,我們沒罪,我們被關、被判、被迫害都是違反《憲法》的。通信、接見等都是我們正當的權利,不應受任何阻礙。望親人們能夠正確認識、認清,無論前提是甚麼,我們修的是正法,信仰自由,乃天賦人權,讓我們共同反對和制止這場喪失人性的迫害。

法輪功創始人從1992年開始由國家氣功研究會許可,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並支持在全國十幾個大城市,辦氣功學習班,受到民眾的歡迎,使所有參加者親身受益。同時在1992年、19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上被譽為明星功派,並受到各種嘉獎,更受到民眾的歡迎,使得更多民眾親身受益,並已弘傳全世界。

中國憲法規定人的基本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可侵犯,其中包括:人的信仰自由,人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我因信仰「真、善、忍」(人的信仰自由),煉法輪功(事實證明功法是好的),用自己親身受益的切身體會向國家及人民反映和訴說事實(人有發表言論的自由)而被判刑三年,是不合法的。因此,我要向有關部門申訴,我沒罪,要求無罪釋放,並給予賠償名譽、精神損失。

望正義之士幫我整理和收集正確法律依據,並委託我家人為我申訴。並控告七台河市公安局執法人員刑訊逼供、體罰、虐待、恐嚇,侮辱人格,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罪(尋找判決書、收集參與人員,我不記得了),以制止他們再度對大法弟子犯罪。

合十
王玉琴

哈爾濱濱江地區檢察院舉報電話:0451-82359148
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
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
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0451-86359454;總機轉8001
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
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0451-86359322
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
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
八監區監區長 張秀麗0451-86359539
現八監區一隊監區長鄭傑 0451-86358314
獄直科科長:肖林 總機轉8130
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
四隊隊長:吳豔傑 陶書萍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孫平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書記:劉維民
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王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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