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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法弟子自述在第一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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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4日】2002年5月的一個晚上,我去別人家裏,在路上被一個無恥惡人(便衣)跟蹤,並在路上被其和110強行綁架到猛追灣派出所。當時惡人對圍觀的人說我偷了自行車,誣陷我。

在派出所裏我不報名,不報住址,且被非法搜身。他們搜去我的手機、傳呼機、鑰匙、自行車、現金、手提包等物品。我被非法關在留置室裏,留置室又髒又臭,大小便遍地,老鼠大膽的在屋裏跑進跑出。

第二天成華區公安分局來了一個610辦公室的女惡警,查到我的地址、姓名後,把我家裏的人叫來強迫簽字,對我和家人進行進一步的迫害,把我綁架到成都市第一看守所。

我被綁架到成都市第一看守所超期羈押至一年。在看守所裏他們把我和幾十個犯人關在一起,還強迫我穿犯人的衣服;強迫我幹活為看守所和惡警掙錢;強迫我和犯人一起學習;強迫和犯人一起接受上級的檢查、參觀;強迫和犯人一樣的作息時間;強迫守犯人的規矩。每週還要接受所謂的「安檢」,實際上就是針對大法弟子,收繳我抄寫的經文,不准我煉功,學法和看經文。

犯人對絕食的大法弟子進行毒打、撬嘴巴,甚至撬掉牙齒,用髒布堵嘴等惡行。由於監室裏人多,空氣不好,潮濕,大法弟子身上都長了疥瘡,奇癢,全身多處潰爛、化膿,傷口處有胡豆大小的洞,深度可達骨頭表面,三個月後才好。看守所的伙食又髒又差,全天二十四小時都是大燈泡照著,我的視力很差了,記憶力不好,身體也不如以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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