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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迫害癱瘓 河南李付霞被非法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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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3日】大法弟子李付霞,2003年農曆12月,因給當地群眾散發傳單、講真象,被惡人舉報,遭方城縣610非法抓進看守所迫害。就在其身體已經被迫害癱瘓的情況下,方城縣法院仍將李付霞非法判刑4年,送往河南省新鄉市勞改場迫害。

李付霞,女,42歲,家住河南省南召縣皇路店鄉緣家莊村龍田溝組。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法院在執行死刑犯時,惡警把李付霞繩捆索綁和死刑犯放在一個車上,陪罪死刑犯。李付霞不為邪惡所動,在車上高呼「法輪大法好」,很多群眾深受感動,明白了真象。在看守所條件惡劣,迫害殘酷,致使李付霞身體處於癱瘓狀態,大小便不能自理。

此前,大法弟子李付霞曾經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被勞教,勞教所惡警把她迫害得雙腿不能走路,釋放後,她堅修大法,使雙腿恢復了正常。這一次關進監獄,方城縣的惡警惡人,再一次把她迫害致癱瘓。

就是在這種一種情況下,方城縣法院仍將大法弟子李付霞非法判刑4年,送河南省新鄉市勞改場。李付霞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河南省女子監獄刑罰科(新鄉市南郊)。

電話:0373──5031371 郵政編碼:4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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