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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豐滿區不法人員對我的各種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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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5日】我是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人,家庭婦女,小學二年半文化。在得法前曾患有多種疾病,多處求醫沒治好我的病。自從得法後,通過學法、煉功,按照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是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淨化了身體。

自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江澤民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只許江氏一夥造假、栽贓、陷害、天安門自焚、自殺、他殺、謊言連天,不許法輪功修煉者說真話。當時的我很矛盾,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難道做好人都不行嗎?8月初,江南鄉610不法人員來我村調查法輪功情況,因我丈夫在腰嶺村工作,他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替我寫了保證書:一不上訪、二不准說真話、三不准聚會、四不准學法煉功。由於自己怕心太重,默認了。

2001年正月初十,我與同修走出去說明真象,被當時的村長李宗漢和黨支書胡向國上報給江南鄉610王金,然後王金又上報給豐滿區公安分局。在陰曆正月十二,華山路派出所來家調查我及大法真象資料來源。此前,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在腰嶺副書記家喝酒,在場的有村長李宗漢、書記胡向國、泰素霞,他們在一起預謀,然後到我家。我丈夫和他們一起來追問我與誰聯繫,是哪來的大法條幅,我說是我寫的,他們不相信,我丈夫把我以前寫的字給他們看,因為我念書少,寫的字也不像樣兒,後來他們看時間晚了也就走了。

陰曆正月十六日,他們又來我家把我找到村辦公室,這次有豐滿公安分局副科長趙某和華山路派出所的幹警6、7個人,他們和丈夫、女兒共同追問我是誰寫的,要送我去勞教,我家人怕我被勞教,送給當時的副所長國民3000人民幣,我自己也沒有做好,回到家後悔莫及。2001年6月份,豐滿區610主任孫某和江南鄉610副鄉長王金來到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向他們洪法,告訴他們大法的好處,他們不但不聽,還要拘留我,我家人托公安內部人士講情才完事。

2001年8月1日,我向世人講真象並送給他傳單,被惡人舉報。8月4日華山路派出所、豐滿區公安分局正科長孫某,副科長趙某、豐滿區610主任孫某、江南鄉610王金,5、6個人來到我家,說我出去講真象,要勞教我,以讓我檢查身體為由把我帶走,我家人托人講情,豐滿區公安分局正科長孫某、趙某張口要5千、3千、2千,一直講到5百元,他們嫌少,沒過幾天又想要5百元,最後一分錢沒給,江南鄉又罰1000元。

2001年9月21日,江南鄉610王金和萬某來我家騙我到豐滿區在朱雀山辦轉化洗腦班,企圖轉化我們六個人。孫某很邪惡,逼迫我們說:你們罵你們師父、罵大法。把我們當犯人對待,在那裏軟禁了13天,幹甚麼都要向他們報告,並用猶大灌輸胡言亂語。

2004年11月16日,我從市內二女兒家回來不到兩個小時,派出所惡警就來我家說:「你被舉報了」,在我家翻箱倒櫃的,把我書櫃也給撬開了,把大法書和大法真象資料和錄音機全部拿走了。我正告他們毀大法和大法資料你們是有罪的。派出所的正所長孫某和副所長徐紅偉在沒來我家之前,在我村治保主任家喝酒,治保主任周寶發和其他幾人已經把我家庭狀況和孩子家的生活條件都告訴他們。他們把我帶到派出所,副所長徐紅偉審問我大法真象資料的來源和與我來往的人,我沒有配合他,徐紅偉氣急敗壞的非要把我送去勞教三年,在家人再三要求下,改送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拘留。我家人怕我在看守所受罪,當天晚上就請看守所和豐滿區公安分局長、華山路派出所的所有負責人吃喝,並送給他們錢財,錢數我不知。

在看守所裏十天不准煉功,不准一起說話,讓犯人監視我們。在拘留所第十天,村支書托豐滿區公安分局長王炎把我取保監外一年,回來後派人監視我的一切行動,連我的家人都控制我。(回來後,我家送給分局長王炎2000元)

從看守所回來沒幾天,派出所副所長徐紅偉讓家人拿3000元錢,出車送我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醫院檢查身體,他們一起去的。由於在看守所十天內,不法人員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我不能學法煉功,我吃不進東西,舊病復發,心臟病、肝炎病,好幾種病都犯了,檢查身體是家人背去的,醫院檢查有肝炎病,怕傳染沒收。

從2004年11月16日開始,一直到我檢查身體回來,家人說:從華山路派出所--豐滿公安分局--看守所,花銷了人民幣1萬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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