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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遼寧大法學員五年來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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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4日】我是遼寧鞍山大法學員。自從惡首對法輪功鎮壓以來,我在拘留所、看守所、教養院共被非法關押了60多個月。在這五年多的時間裏,我多次被抓,三次被教養。經歷和看到了江氏邪惡集團對大法弟子的瘋狂的迫害。

我第一次被教養是1999年10月19日我去北京上訪而被抓的,被非法關押在鞍山市月明山教養院判2年教養,十個月後於2000年8月17日釋放。

第二次是因為在我家看《轉法輪》書。在2000年10月10日,本地公安分局惡警到我家,發現《轉法輪》書,惡警當時把書拿走。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應該護法,所以我不讓拿,被惡警強行帶走非法拘留15天後被轉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2天後又判教養2年,送到鞍山月明山教養院。教養通知書上所謂的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

在教養院政委張振陽找我談話,我問:「我在家看書犯了甚麼法?法律上哪條規定在家看書是擾亂社會秩序。」張振陽狡辯說:「看法輪功書就不行。」我說:「你把《轉法輪》書拿來看看,書裏哪句話對政府對人民對社會不利,找出一句就行。」張振陽當時沒說話,臨走時說「你在這好好呆著吧」,然後就走了。

教養院的惡警們經常指使犯人毆打大法弟子。2001年4月14日,有犯人無故罵一位大法弟子,我提出抗議。兩個值班惡警把我帶到值班室用拳頭打我的臉,直到把我打倒在地實在站不起來為止。後又把我關進小號。當天全體大法弟子絕食抗議,惡警害怕了,只把我關了一個多小時就放了出就來。後來看我實在不妥協就把我關進普教大隊迫害。到兩年期滿的時候正趕上開十六大,又非法超期關押了27天,我提出抗議。臨放時還向我要200元錢,我說:你們超期關押我已經在犯法,這200元我是不會給的。就這樣我在2002年11月20日回到家裏。

第三次被迫害是因為我在火車上散發真象材料,被乘警發現把我押到瀋陽站前原路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扣在鐵凳子上一天一夜,後來把我送到瀋陽和平區第二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迫害。在看守所關押18天後被送往瀋陽大北監獄監管醫院關押在地下室。那裏非常惡劣,簡直不是人呆的地方。據我了解有很多大法弟子在這裏被非法關押。在這絕食,如果死了,他們寫個證明說是拒絕治療,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我在監管醫院關押27天後又送到沈新教養院新收大隊,因為我絕食抗議迫害,兩天後,於2003年2月18日被送到瀋陽張士教養院。這裏可真是邪惡之徒的黑窩。這裏有法制學校,是羅幹在這裏設立的典型,專為強制大法弟子放棄修煉而用的。所有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一到這,就叫幾個犯人看著,每天24小時不讓上床休息,每天由幾個猶大洗腦。幾天後還堅持修煉就強迫蹲著,或把腿雙盤上,把手綁上幾個小時不讓拿下來。我親眼看到有個同修被盤了8個多小時,好些天不能走路。還堅持修煉,就用電棍電,有時8根電棍同時電。4、5個惡警每人手裏兩根電棍,把大法弟子用手銬大字型銬在鐵床上,4、5個犯人用手摁著,電完之後的大法弟子真是慘不忍睹。

我剛到教養院第一天,惡警就叫猶大做我的工作,晚上不讓我上床休息,讓我蹲著,我堅定正念不承認這一切。就這樣折磨我20多天。後來我絕食反迫害,第三天給我強制灌食,他們幾個人摁著我給我灌鹽水。

他們看我不放棄修煉,就把我送到普教大隊看押,每天4個普教24小時看著我,白天強制勞動,因為我抗議這種迫害,2003年7月26日開始他們不讓我上床睡覺。就這樣我在地上睡了五個月。

2004年3月28日邪惡之徒對大法弟子搞邪惡的攻堅戰。惡警周翔宇,劉威,張傑朋等叫4個犯人強行扒光衣服摁著我,同時用八根電棍電我,每次40多分鐘,電沒了就又充上再接著電。

我於2005年1月9日回家,第二天當地惡警到我家找我談話,叫我不要煉功,不要出去哪都走,不要講真象,還要每天去村上報導。這一切我都沒有答應,我告訴他們說:「我已經釋放回家我是國家合法公民,你這些要求是非法的,完全剝奪了我的公民權利,所以我不能答應。」1月20日警察又來我家,我沒在家。他們在我家非法搜查,把我私人電話號碼抄走了。1月26日警察又來我家我對警察說:「你來看我,我不反對,但是你來 監視我,我抗議。你再來我家監視或者搜查我將到公安法院起訴你們,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再來。」

其實並不是我們法輪功修煉者擾亂社會秩序,而是江氏政府下的這些惡官惡警擾亂我們的正常生活秩序。我回家才20多天警察就三次來我家騷擾我,我愛人心臟不好,他們一來我愛人就嚇得不行,到底是誰擾亂社會秩序這不一目了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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