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在大連教養院被惡警折磨的遭遇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3月30日】我叫萬曉輝,今年50歲。我於2002年10月9日被馬欄派出所非法綁架。在我賣完菜回到五樓家門口時,提前藏在六樓的惡警小喬和一個女警馬上快步衝下來讓我到派出所了解情況。我說有事就在這說,我要回家做飯。他們立即打手機叫了幾個保安,強行將我抬上車,第二天又強行將我抬進沙河口區轉化班,三天後又送我到姚家看守所。11月1日沙河口區公安分局的人讓我在勞教書上(被非法判二年)簽字,當場被我撕了,惡警在無任何手續理由和事實的情況下強行將我送到大連教養院。

由於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當天下午被送進小號摧殘,惡警徐麗麗親自操縱,參與者有兩吸毒犯,賣淫的,打架的,詐騙的,把我的保暖衣服、鞋、襪子等全扒光,用我的襪子堵住我的嘴,並把一個酷刑帽子(像拳擊帽子)扣在我頭上,用床上的木板子猛烈擊打我的頭,這樣從外表看不出傷。180斤重的罪犯單腳踩在我的左腳上,我一會兒就昏過去了。它們把我拖到另一個房間,掐人中,看我是否還有氣,又把我拖到一個陰暗的小號,進行第二輪迫害。它們將我「五馬分屍」,兩胳膊成大字型,兩條腿拉直,用白布繩子綁在半空,用半米多長的地板塊毒打我,從小便到腳全是黑紫色,沒有一點好地方。

邪惡見我還是不屈服,就使出了絕招,180斤重的罪犯坐在吊在半空的右腿上,另一個邪惡之徒往外拽左腿,當時身體痛苦得很難用語言表達,多惡毒啊。站三天三夜不讓睡覺。11月3日颳風又下雨,邪惡之徒就把窗門敞開凍我,而它們卻穿著棉軍衣坐在床上蓋著被子,看我一點兒也不像冷的樣子,它們卻受不了了。在小號一直不讓我洗漱,24小時只准去三次廁所,穿著單衣服,光著腳,戴著手銬,天天立正站著到下半夜,手腳腫得像紫茄子色麵包狀。

在那黑窩裏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至少有兩個包夾,一天24小時監視你,不讓說話,不讓動,同修之間不讓接觸,如來檢查參觀的,一中隊大法弟子就被獄警轉移到值班睡覺的屋裏,二中隊受殘害的大法弟子被關在倉庫裏,都被封閉著。

然後再一批一批的往洗腦班裏送。我是2003年的前兩天被送往洗腦班的,天天被圍著一幫邪悟者向你灌輸歪理邪說,一個個裝出一幅偽善面孔,斷章取義、歪曲大法,喪心病狂的迫害大法學員。「轉化」不了的就實行身體的摧殘:罰站,不讓睡覺,最後準備再把我送進小號。還有一個比我早來的一位同修一直不妥協,我們倆在見面時互相鼓勵,就在這時她也被「轉化」了,我心想她怎麼被邪惡「轉化」了呢?趕快給她正過來,我就抱著有求之心,不但沒把她救出來,自己也陷在其中了,也被洗腦了。

師父說:「你去聽,你不是去求了嗎?」(《轉法輪》)兩天以後從洗腦班來到三中隊,這裏全是同修。在堅定同修的幫助下,背經文給我聽,我立即醒悟,此時此刻內心痛苦、內疚、難過極了;恥辱透了,上了小鬼的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慈悲救度我的偉大師父,給大法抹了黑。

修煉是嚴肅的,在師父的點悟呵護下,在堅定同修的幫助下,我看到了經文,找到了漏洞,充實著自己,歸正自己不正的地方,痛苦中,正念正行,不承認舊勢力安排:否定它,在哪裏跌倒了就在哪裏從新站起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嚴正聲明轉化作廢。當時惡人苑齡月氣得將我的聲明撕碎扔了一地。好幾個管教一擁而上開始打我,扒我的衣服,連內褲都翻看有無經文。那天是接見日,我告訴家人「我正在挨打」一句真話,狠毒的苑齡月將我連推帶打的往死裏推。我也不知是甚麼地方,眼睛碰在了桌子角上當時就睜不開了,接著抽搐著昏死過去了。等大夫來檢查時,惡人撒謊說是我自己撞的,然後把我抬進小號。由於受到迫害,我身體虛弱,不能站立。

當日韓建華值班親自動手叫了個犯人把我拖起來,她穿著半高跟鞋不讓任何人看見偷著踩在我的左腳上,又把胳膊吊起來,雙腿綁在鐵欄杆上,到了第二天8點才放開,並大聲叫囂:全教養院就你頭長角,身長刺,就你膽大,敢違背院規院紀,看怎麼折磨你。甚麼樣的鬼招,毒招都有,專朝心臟、頭部、腳骨打,14天不讓睡覺,我大腿的皮膚腫得一碰就破,還逼著我蹲著,牙打斷了一顆。56天後才被放出小號。

2004年4月份,我被第三次送進小號,給我從二中隊調到三中隊,由於我們不向管教問好,徐麗麗就把我們三個叫到辦公室問我們為甚麼不問好,說完就給我幾個耳光,打了多次。我們就是不配合邪惡,最後就被體罰幹活,晚上收工回來,不讓睡覺,穿筷子到下半夜,然後到中午12點,因我撕掉室內掛著的三張誣蔑大法的標語。徐麗麗再將我關進小號,值班的萬亞琳叫兩個犯人給我上掛牆,就是將人吊在中間是牆,兩邊是窗欄杆,抻到最高處,用銬子銬住,一會兒身體就累得往下垂,手銬越來越緊都陷到肉裏了,血管也不通血了。上廁所時胳膊都不會動了,腿也站不住了,人架著,至今手上都有疤痕,有個大法弟子出了小號就一直不能自理,成了半殘,表面還看不出傷來。惡警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四天後才把我放下來,叫我認錯,我說:我做的是最正最好的事,掛著的標語毒害眾生毀滅眾生的壞事,我必須把標語銷毀,所以說我沒有錯。

9天後我出了小號,又回到二中隊。

2004年10月13日我被放出來,超期關押了3天。

(註﹕該學員嚴正聲明已投稿給明慧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