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師範大學音樂教師馬靜芳被迫害致死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3月27日】馬靜芳,女,59歲,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原北師大音樂教師。曾參加過1999年4月25日中南海和平上訪。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後,堅信大法,曾去天安門證實大法,兩次被非法勞教。因長期受到騷擾、驚嚇等迫害,於2005年3月8日含冤離世。

2001年7月12日晚,馬靜芳與一同修一道發真象材料,被惡警非法抓緊東城看守所。在看守所馬靜芳因拒絕說出家庭住址,被非法折磨7天,最後被強行拍照,惡警拿著她的像片到各個街道居委會進行辨認,被當地居委會人員認出。結果被邪惡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書籍,並被非法勞教2年半。

在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她因不放棄信仰,七大隊大隊長王兆鳳對她進行了嚴重的迫害,王兆鳳以馬靜芳「假轉化」為由,整她的黑材料,準備到後期給她延期。在勞教所這個魔窟裏,馬靜芳被折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她的身體已經相當虛弱,終於在2002年7月的一天突然暈倒,失去知覺,後被送進大興醫院搶救,幾個小時後才甦醒過來。惡警們知道對她的迫害很嚴重,怕承擔責任,就給她辦了保外就醫。

從勞教所回家後,馬靜芳總覺得胸悶憋氣,有時全身浮腫,後多次住院,經診斷為嚴重心力衰竭,時刻有生命危險。可是惡警們仍多次上門或電話騷擾,並長期受到當地居委會的監視。

2003年6月的一天,馬靜芳與另外一位同修看望一個剛從勞教所回來的學員,再次被非法抓捕。當時馬靜芳就全身浮腫,惡警被迫送她到安貞醫院檢查,並要將她強行帶走。當時醫院不放人,並說:這樣病重的人你們還要帶走?她需要住院治療!

結果馬靜芳沒有被帶走,可不法人員們還是非法判了她3年勞教。因為身體實在虛弱,勞教所拒絕接收,才改為所外執行。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對她進行嚴密監視,限制她的出入自由,身體一旦有好轉,時刻都會被送進勞教所。馬靜芳老人最後終於因長期受到騷擾、驚嚇等迫害,於2005年3月8日含冤離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