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參與迫害者車禍碎屍談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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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27日】2005年2月12日(大年初四),河北三河市楊莊鎮公路上出了一起車禍,一個人騎70摩托撞在一輛大貨車主機與掛斗的連接處,摩托司機被掛在大貨車上被拖走20米遠,腦袋留在頭盔裏與身體分開,腸子流了一地,全身除兩大腿還算比較完好,其餘面目皆非、支離破碎,慘不忍睹。他的兒子用鐵锨和尼龍袋給收的屍。

人們不禁要問,這個人是誰?他幹了甚麼事竟落得如此下場?

死者叫郝慶春,55歲,三河市新集鎮孟莊人。熟悉他的人都說他人性、名聲不好,所犯罪惡之大應該是曾經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郝慶春原來在新集鎮計生辦工作。2000年2月底,郝慶春和新集鎮政府一夥人開車到本鎮小王莊一法輪功學員家,要強行綁架這位學員去墮胎。

這位法輪功學員修煉前結婚幾年都沒能懷孕,因修煉大法身體得到健康而懷孕,當時已四個多月,而且是第一胎。當家屬質問為甚麼強制墮胎時,這伙歹人說:「因為你煉法輪功,就要強制流產。」

人們也許會說:「他幹過許多壞事,怎麼就知道是因此造成的哪?」

因為迫害修煉人的罪很大。過去中國有句古話「不看僧面看佛面」,意思是說:僧人有神佛看管,在逐漸修煉、做好,即便僧人有點過錯,也要看在神佛的面上不計較。大法弟子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真正的在修煉、且毫無過錯。迫害大法弟子就是對神佛犯罪,那這樣的罪還小得了嗎?

有人認為這也許是巧合,也有主謀、參與迫害的罪大惡極之徒說:「我不是好好的,並沒有遭甚麼惡報。」

因參與迫害而遭惡報的案例在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每天都有很多,由於大陸信息封鎖沒能報導出來的應該更多。善惡有報,這是天理;報導和沒報導善惡有報的事例,也是不爭的事實。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2001年6月23日寫給大法弟子的經文《大法堅不可摧》中說:「目前所有對大法犯過罪的惡人,在對大法弟子所謂的邪惡考驗中沒有利用價值了的已經開始遭惡報,從現在開始會大量出現。而那些最壞的邪惡之徒將被利用到最後一步,是因為還有大法弟子不斷走出來,邪惡的舊勢力需要利用其繼續考驗大法弟子。這就是為甚麼那些最邪惡的壞人還在逞兇行惡的原因。」

單從《九評共產黨》發表短短時日就引發幾十萬人退黨大潮看,共產黨已窮途末路,日落西山。當不久時日,這場全面清算共產黨的大戲在人間上演時,等待那些「被利用到最後一步」的「最壞的邪惡之徒」將是法律的嚴懲和天理的制裁,而人世間這一幕結束後,更加慘烈的痛苦報應還將伴隨這個生命的永永遠遠。

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啊,神佛的慈悲是無限的,大法不但要救度善的生命,也包括惡的,但這一切又是有標準的。神將選擇被救度還是被淘汰的權利又慈悲的給了每個生命自己。

主動了解大法真象,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用自己的行動贖回未來,是獲得未來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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