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漫談:攝影作品要有靈魂(圖)

——只有自己被感動了,你的作品才能去感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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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23日】不得不停下手裏的尋找攝影展圖片的事,寫幾個字來感謝將大法弟子證實法的圖片拍攝下來的同修。每挑選一張感人的照片,都會在心裏念一句:又一個偉大的攝影家。

也來不及數一數有多少張感人的照片了,一張張圖片在眼中滯留,再次展現出世界各地浩浩蕩蕩集體遊行的大法弟子、在曼哈頓逢人就講真象的同修、在天安門廣場放下生死的一幅幅金色 「法輪大法好!」……。我已然看不到照片了,現場的聲音時時迴響在腦中,心裏滾滾翻騰著殊勝的波瀾壯闊!無法用語言來表達內心的感受,照片中一股洶湧澎湃的氣勢,經常使我透不過氣來,不得不站起來深深地吸一口氣,任憑神聖的淚水流過臉頰。

好的作品之所以能感動別人,是因為創作者被事物、景物所感動,創作出的作品才能夠感動他人。如果不用自己的心去拍攝,技術再高超,也是沒有靈魂的,觀眾感應不到你的心就像沒看見一樣。一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佛道神烘托的大法攝影作品會感應無數善良的人。

每一張大法弟子的攝影作品,都有無數神佛在後邊烘托著,他的意義是洪大深奧、無可比擬的。

下面是一張美聯社記者在天安門廣場拍攝的照片,很值得我們借鑑:


2002年4月14日,美國加州的西人法輪功學員安卓-艾斯默(Andrew Ellsmore)在天安門廣場展開「法輪大法好」橫幅時,遭警察搶奪。(美聯社圖片)

我想這個拍攝者當時並沒有想去創作一幅作品,只是在事件人物的後面搶拍或者說偷拍下的一幅照片。如果用攝影技術技巧等去評價它,從主體人物背後拍照片是不可取的。然而,這幅照片又有誰否定它的成功呢?

一位海外的西方法輪功學員,跨過千山萬水來到中國,把寫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高舉在頭頂,巍然矗立在天安門廣場。

一個中國武警像小丑一樣跳起來妄圖搶走他手中的橫幅,但是搆不著。

一個大反差的對比躍然畫面,雖然看不見那位西方人的面部,卻突顯出大法弟子在強權面前的不屈服的精神,在畫面上表現出的是大法的威嚴,以及邪惡的無能。

這幅照片說不上攝影技巧,但有它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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