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把護照還給我(圖)


【明慧網2005年2月8日】我是去年(2004年)12月1日來中國駐大阪領事館提出更新護照的,可是一個多月後,我仍然沒有得到我的新護照,並且中領館的人屢次三番的往我家裏打電話,提出還我護照的條件是不要再來中領館為法輪功請願,只要我寫保證,就可以給我護照,要不寫就沒甚麼可談的,還在電話裏讓我的家人勸我。

打電話的中領館工作人員表明上說話挺客氣,他口聲聲的叫我「邱姨」,我問他是誰,他只是說是第二天上午10點讓我到中領館來一趟,我問他貴姓,他也沒有回答。可我第二天10點來到中領館,他們又說不行,讓我下午2點再來一趟。於是當天下午2點我又去了中領館,見到了一位趙領事。這位趙領事說我反政府,護照不能給。

趙領事說我反政府,大概是因為我每天都來中領館請願,不管冬天還是夏天。我們煉法輪功只是為了煉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有錯。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都五年多了,至少有1353位無辜的人都被迫害致死了,他們太慘了。我每天到中國領事館和平請願,就是為了希望中國能早一天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為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能有一個和平的煉功環境,有一個自由信仰的權利,難道這麼一點要求也過分嗎?


邱桂芹在大阪領事館前請願,希望領事館依法給還更新護照

我來日本19年了,都65歲了,自從煉了法輪功,我全身的病都沒有了,這麼好的功法在全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煉,還有來自世界的1000多個褒獎給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唯有中共在迫害法輪功,還編造出那麼多謊言欺騙老百姓,甚麼自焚、殺人的。全世界那麼多人煉法輪功,也沒聽說有自焚、殺人的,中國在92年開始的7年和平時期,也都沒有甚麼自焚、殺人事件發生,我想每個老百姓都會自己判斷的。

我是一名中國的合法公民,現在生活在日本,持有中國護照,這是一個公民的最基本權利,發給合法公民護照,這是做為一個國家工作人員的最基本常識。而且我覺得作為堂堂領事館的領事,做出這樣的事來,他才是給中國人丟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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