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潼南縣公安局惡徒對我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2月3日】我是2003年11月4日被潼南公安機關拉去迫害的,在公安機關內,他們不但對我拳打腳踢,還用繩索把我綁著吊在鐵窗子上,又用木凳用力打我腳趾頭,長達四、五個小時,我曾痛得暈了過去,從11月4日到12月17日,每天反覆對我迫害、折磨,只給一頓飯吃,頭幾天他們沒給我飯吃,非法關押、毆打,長達1個半月(即45天)之久。然後把我綁架到西山坪勞教所迫害。

迫害我的邪惡人員名單如下:
潼南縣公安局610隊長張良、李建中、羅永紅、李衡燕、龍某某

到了西山坪分到7大2中隊三分隊嚴管組,2004年2月25日又更嚴重遭到迫害,管教人員指使勞教人員孔明把我左胸骨打斷,並且一直不給我治療,還繼續對我進行毆打,直到3月18日又把我頭打破,流血不止,傷口長達7公分,頭骨破裂,人已昏迷接近死亡,他們才把我送到北碚第九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我一醒來他們便把我轉入他們內部醫院,並未給我徹底治療,致使我現在胸、頭長期疼痛,頭暈,記憶力很差。2004年4月14日從醫院把我強行送到潼南看守所,看守所的醫生胡亂給我吃藥,致使我差點死亡。我清醒之後,就再也不吃他們給的藥,才把自己的命保下來。到6月25日開庭,在法庭上,由於他們的迫害,使我身體無法支撐,在開庭過程中當場暈倒。他們又把我送到看守所。6月30日再次開庭,強制判刑七年。


被迫害人(大法弟子):呂遠建
2005年1月27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