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疆昌吉勞教所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2月22日】2002年以前,新疆昌吉勞教所惡警違法犯罪活動極其猖獗,明目張膽進行人身摧殘迫害,現在我將昌吉勞教所部份罪行公之於眾,並希望儘早將不法人員繩之以法。昌吉勞教所所有被關押的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願意作為指證犯罪分子的證人。

昌吉勞教所部份罪行如下:利用勞教所惡人毆打並侮辱新被綁架入所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兩名勞教人員24小時監控管制法輪功學員。利用高強度勞動進行人身迫害,如每天勞動達20小時之多,經常通宵達旦,睡眠嚴重不足;幹活期間叫罵聲、耳光聲、磚頭砸背聲沒一刻停歇,充當打手的是幹警培養的勞教組長,最後由幹警用電棍總結。

2001年1月,一批法輪功學員公開表示堅修大法到底。之後勞教所便開始打擊報復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如用電棍毆打法輪功學員;當眾拉出法輪功學員幹苦活及重活;進行強制洗腦的精神迫害;挑動包夾監控仇視從而迫害法輪功學員。

2001年11月25日,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絕食罷工,抗議勞教所迫害。勞教所對這些學員用電警棍、手銬等刑具鎮壓,唆使其他勞教人員拳打腳踢進行灌食。

昌吉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是所長朱雪飛,參與打人的部份幹警有六大隊的顧建海、寧濤、田虎、警戒隊的張彥。

昌吉勞教所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均為男性)都可以作為見證人。部份學員名單如下:崔貴林,范勇林,王輝,趙愛軍,李先正,周旭東,李陽,劉宇霖,王立豐,劉志軍,鐘凱,郭樹岩,李永平,劉新平,葛利軍,麻巨軍,陳玉江,蔡文旭,樊大成,徐軍年,宋繼莊,南緯,王宏軍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