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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大法弟子自述被迫害的部份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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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22日】1996年初,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被宇宙特性「真、善、忍」深深的打動。現在,國內外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上億的人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唯獨在中國大陸大法被非法且殘酷迫害,這是非常非常不正常的。

從迫害開始不久,作為一個普通的大法修煉者,我也成了鎮壓對像。1999年11月,在正我休假期間,大隊書記曾兩次聲言要把我送進拘留所。我被迫天天到單位報到,不讓正常休假。每天被逼迫看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報紙上登的那些都是歪曲事實,是造謠誣陷,栽贓陷害,以此來矇騙百姓。

為了澄清事實,在2000年2月27日我去國家信訪辦反映情況。萬萬沒想到,在國家信訪辦大門外我被幾十個便衣劫持,阻止我進去遞交上訪信。我被公安帶回大慶,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回大慶的火車上,大慶建華派出所姓宋的警長用手銬把我銬在臥鋪上。他向我的妻子索要500元作為他此行的費用。我們單位向我的妻子索要1000元。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被強行剝奪,正常的信訪渠道被擾亂。究竟誰在犯法?!

2000年10月,大隊書記派人向我妻子索要10000元說要「作為抵押」,被我妻子拒絕。他們就從我的工資中每月扣約1400元,打算一直扣足10000元。2000年底油田搞買斷工齡,為了不給單位再帶來麻煩,我思考再三決定買斷。公證手續辦理完畢後,書記喜形於色,把扣我的工資退還給我。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僅是針對修煉者的,它是針對中華民族的良知而來,牽扯到每個人的內心深處的善念良知。2001年1月4日,建華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借找身份證為由,從我家偷走三百多元錢。這種乘人之危的行為與「文革」時紅衛兵打、砸、搶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2001年1月12日,我路過天安門,便衣警察強行把我抓走,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來把我送到海澱區看守所。在海澱派出所,四、五個警察對我拳打腳踢,用高壓電棍電擊我的頭和腳心長達十幾分鐘;用橡膠警棒打我的小腿骨和腳掌;用膝蓋猛頂我的大腿股,兩腿被打的青紫。數九寒天,他們強行扒光我的衣服,用冷水澆了我二十來分鐘。我的頭被冰的麻木了,全身都冰透了。警察還縱容刑事犯用冷水澆我,強迫我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准我睡覺。我的腳後跟骨被警察打得像裂開了一樣,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就像針扎一樣鑽心地痛。

在我剛進海澱區看守所時,值班看守就看中我的皮鞋(半個月前花300多元買的)、皮手套、圍巾,當我從海澱區看守所出來時,看守告訴我這些東西都沒了,他把我領到一個裏面堆放破爛鞋的倉房裏,隨便撿了一雙鞋讓我穿上。

一週後我被帶回大慶時,行走、下蹲都非常困難,下火車都很吃力,一個多月後才逐漸恢復正常。回來後,建華派出所姓宋的警長看了海澱區的卷宗,說這就是一張廢紙。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在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情況下,他們仍然非法關押我三個多月。5月4日到期後又給我加期兩個月。由於我身上疥瘡嚴重,他們才不得不於5月11日放我回家。在建華派出所姓宋的警長叫喊「下次就判你勞教」。

記得曾經有人說過,當一個人為自己辯護並指控他人時,如果他把對方的嘴堵住,那麼這個人所說的話一定是謊言。對法輪功就是這樣。當權者不允許我們講話,卻由一言堂的新聞媒體對法輪功隨意撒謊。甚至,為了達到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的目的,煽動不明真相的人仇恨「法輪功」,「天安門自焚」偽案便如此上演了。

2003年5月8日早晨7點半,大慶市國安局在我家附近將我綁架。當時從一輛黑色轎車下來三個人,把我推進車裏,給我戴上手銬,用我的上衣蒙住我的頭,不讓我知道車去哪裏。我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為甚麼抓我?他們說到地方你就知道了。大約三十分鐘,我們來到一個類似賓館的樓房前下了車,我撩起衣服看車牌號,被他們阻止,又給我蒙上。進了一間客房(兩個臥室、一個衛生間),我被銬在椅子上。他們將一個臥室裏的床撤掉,擺了一張審問桌,另一個對著衛生間的臥室裏擺著三張單人床。我看到桌子上的檔案袋上寫有「安全局」字樣,原來是安全局綁架了我。他們把我隨身帶的主要物品作了登記,當時我簽了字。直到下午2點多,他們才和我談話。他們說我妻子和孩子都是挺好的人,我單位也說我這個人不錯。我這才明白為何干坐了六個鐘頭,他們是了解情況去了。在三個小時的問話過程中,一個姓楊的科長不耐煩的走到我跟前,揮著拳頭說:你說這一拳打在你臉上能怎麼樣?我朝他一笑。一個年輕的小伙說,哪有像網上說的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的?我說我相信你們不會這樣對待我的。他不再吱聲了。還有一個人陰沉著說「這裏跟公安局不一樣,到這兒就得有啥說啥,否則……」。

我一直被銬在椅子上坐到半夜十二點,只有吃飯、上廁所時,他們才把我的手銬打開。就連上廁所都得有人盯著,不允許關廁所門。睡覺時,他們又把我右手銬在床頭的暖氣管上,一個看守陰著臉說今晚好好養足精神,明天就不這樣輕鬆了。我躺在床上只能右側著身。兩個看守吃完方便麵後,也躺下了。我睡在中間那張床上,他倆在兩側。

5月9日早晨5點多,我睡醒覺後,我想:聽昨天他們說話的口氣及以前我的經驗,看來他們要折磨我。為了不被他們無端的迫害,為了正義能夠得到伸張,我不能在這裏被不清不白地迫害。我必須得走!終於正念闖出虎口。

至今我的下列物品還被扣押在國安局:

身份證一張; 現金:一萬零七百多元; 建行存摺(及其儲蓄卡):五萬四千多元; 農行存摺(及其儲蓄卡):六千多元; 一串鑰匙(九把); 一部手機;一個皮包;一件西服上衣。

在法輪功被迫害的幾年中,警察及我單位的人多次到我家騷擾,電話被監聽。我妻子、孩子及其他親人都在承受著巨大的打擊與精神壓力,備受煎熬。

1999年底,由於我沒按書記的要求填寫對法輪功態度的表格,他們把我扣在單位從晚上5點多直到第二天早晨7點。我妻子在那陪我一夜。這些年她一直在恐懼的煎熬中度日。37歲的她頭髮已經白了一大半兒。

由於幾十年的政治運動把中國人都搞怕了,原本正大光明的修煉,卻好像自己做了見不的人的事情一樣不能向別人訴說。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人們都以一句「胳膊擰不過大腿」應付了事,內心的苦只讓你自己默默承受。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是這種心態。這種國情是誰造成的呢?難道大家不該嚴肅反思嗎?

2001年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上演之後,3月的一天,剛剛上小學二年級的女兒放學回家對妻子說「今天班主任在課堂上問哪位學生家長是煉法輪功的?只有我一個人站起來,大家都在看我!」從那以後女兒沉默寡言。起初她總感覺有人在背後議論自己。國內媒體的欺騙宣傳給女兒幼小的心靈造成極大的創傷。衡量好壞、善惡、是非的標準被扭曲了,對於女兒當時來說如何能擺脫這一切?!我能體會到她內心的苦。雖說這些年女兒堅強的走過來了,也明白了真相,但徹底清除她內心的陰影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待到真相大白於天下之時,人人懂得重德行善,才會徹底清除謊言欺騙給每個人造成的毒害及其烙印。

我的父母、岳父岳母都是善良忠厚的老人,「文革」的創傷留給他們不可治癒的疤痕,對法輪功的迫害又將他們善良的心活生生的撕碎,老人們也只能無奈的默默忍受。在有法不能依、有理無處說、有冤無法訴的今天,他們該如何呢?

我們所做的只是用平和的方式讓人們知道真相,做我們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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