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4日講:
1、指佛、道兩家修煉都可以與指大法修煉用的“煉”字一樣。
2、指氣功或者亂七八糟的東西都用這個“練”。
3、指人用“像”,指神、佛也用此“像”。指事與讀音是xiang第四聲用此“相”,指動物用“象”。
2005年12月16日講:
指物體與圖像用此“象”,動物也用此“象”。
其它用此“相”,指人、神、佛時用此“像”。
2005年12月17日講:
根據所指使用“象”、“像”時要看所指,而且“對象”、“對像”本身不作為固定名詞。
一、用詞看詞意而用字;
二、用字時看字意而用字;
三、一段話也要看所指用字;
四、現有出版的大法書目前先不用按第三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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