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瑞典學員中使館前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1月6日】2005年11月4日下午3時,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瑞典使館前,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功法展示


宣讀公告

講真象

公告中指出:「19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以來,中共利用其控制的國家政權和暴力機器竭盡全力鎮壓無辜的法輪功民眾。在江澤民和中共的淫威下,許多省市的一些官員充當了對法輪功學員酷刑及虐殺的主犯或協從,他們利用手中的職權主動或被動的在不同成度上參與了這場迫害。」

「……在六年多的和平抗爭中,法輪功學員在承受巨大苦難的情況下,把真象告訴給了世人。受矇蔽的人們已經或正在開始警醒,拒絕參與迫害……」

「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法輪大法學會特此公告: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對那些曾經參與過迫害,但在明白了真象後不想繼續做江氏集團的陪葬品的中共官員們,公告最後鄭重勸告:「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統治搖搖欲墜,迫害難以為繼。對邪惡的最終審判越來越近。然而,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在宣讀《公告》前後,學員們展示了5套功法,來往行人不時停留觀看,索要法輪功真象資料,聽學員講述真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