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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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8日】我今年74歲,青海省西寧市人。原來身患膀胱炎、腦震盪,本來只有靠每月162元生活補助費和兒女貼補一點維持生活,自己的生活都是很艱難的,更別說治病的醫藥費了。96年我喜得大法,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一身輕,以前那些病都沒有了,完全像換了一個人似的,從沒有吃過一片藥。

現在我把今年三月發生在我身上的神奇故事寫出來與大家交流。

2005年3月25日,吃完晚飯後外孫要出去看烏鴉,吵著鬧著,沒有辦法只好帶他去看。當我們走到馬路中央時,從左邊過來一輛轎車,由南向北徑直就奔我們開過來了,一下就把我撞倒在地。記得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就是我不能去醫院,我是學法輪大法的。然後我就失去了知覺。當我清醒過來,已經躺在醫院病床上了,而且是粉碎性骨折,不過在20多天裏我很快就康復出院了。

處理這起肇事的交警告訴我說,那天是「110」的車路過看到我出車禍才把我送去了醫院。這起事故肇事人承擔主要責任,由於車速高,我又橫穿馬路沒有看到有車才造成的。肇事的車的引擎蓋撞進去個大坑,擋風玻璃、車大燈、保險槓、水箱嚴重損壞。我想起這些都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保護了我,是法輪大法的神奇威力。

我們全家從內心感謝師父的救命之恩,如果不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後果怎樣可以想像。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把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神奇無比。我要告訴那些還在破壞大法、迫害大法修煉者的人們,趕快醒悟吧!大法無邊,回頭是岸。

事後交警送來了1880元錢的營養費。我對他們說我好了,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讓他們拿回去。他說你們再好好想想吧,你兒子還在外給人打工呢。他們硬是把錢放下了。後來我就讓我的兒子同我去市民政局贊助,說明了來意後,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被車撞了,交警給1880元錢營養費,我沒有事了,這錢我不能要的,把它贊助給孤兒院,讓你們拿這錢去救濟那些更需要救濟的人們。民政局的說,你們家也不富裕,你們拿回去吧!我說:我好了,沒有事的,有師父在,有大法在,這點難算不了甚麼,況且我們師父也是這樣要求我們做的,你們就收下吧!隨後他就給我們開了收條,並蓋了公章。「今收到×××同志捐給兒童福利善款1880元整 市民政局」後面蓋公章。

這件事情讓我知道,修煉大法、講清真象,要心正,要堂堂正正的去修自己,特別是用自己的現身說法去證實大法,效果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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