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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教養院酷刑一覽表(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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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8日】(接前文)

酷刑(十七)扒光衣服電擊敏感部位


圖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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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極為陰毒是將學員扒光衣服雙手背銬在椅子上,由一惡警痛打大法學員的頭部,另兩個惡警用電棍電擊學員生殖器和腳心,有時還伴隨著暴打,受刑人極度痛苦。曾對大法學員施過此酷刑的三名惡警有:李松濤、張加斌、馮子斌。

酷刑(十八)戴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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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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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大法學員說話,惡警們用粗鐵絲圍成一個帶尾巴的凹型圓塞進大法學員的嘴裏,壓到舌頭面上,再延伸到嗓子眼兒處,又用繩子把這個嚼子系到腦後勒緊固定住。上了這種刑具後使人馬上感到噁心嘔吐。然後惡人把錄音機的耳塞子塞到大法學員的耳朵裏,音量放到極限,逼迫大法學員聽誹謗之辭。凶殘的惡警在給大法學員戴嚼子的同時,還踩著大法學員的頸部和臉部,電擊頸部。

酷刑(十九)灌糞尿


圖70

圖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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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是將粘有糞便的衛生紙抹學員的嘴、或往學員嘴裏灌尿,一般由四防人員進行。

酷刑(二十)坐小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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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一種殘忍的體罰。大法學員被迫坐在一尺見方的小木凳上,雙腿間距不准超過10公分,雙手放在雙膝上,身子坐直,不准閉眼,就這一個姿勢,不准動。周圍有「四防」犯人看著,誰動打誰。坐在前排的學員被迫戴上安全帽,上背銬,以防止學員支撐不住撞暖氣或撞牆。做時間長了,腰腿劇痛,臀部的肉都變成青紫色,刺痛難忍,甚至腐爛。每天最長的體罰時間要達16小時左右。有的一坐長達三年之久。


圖75

圖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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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種酷刑又叫(勒嘴)是惡警閆國生設計出的這種刑具。為了防止大法學員說話,惡人將大法學員上背銬,銬在凳子上,使人不能動,再用毛巾把嘴勒上,「四防」在一邊看著,不讓動。


圖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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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讓學員坐小凳,頭戴安全帽,雙手銬在鐵床上,由四防看著,不許動彈。

酷刑(二十一)強制洗腦


圖80

圖81

讓學員坐在小凳上,頭戴安全帽,雙手銬在兩側,耳朵戴耳機,播放誹謗大法的內容,聲音放到最大,進行強制洗腦。由四防看著,不許動彈。惡警巡邏,並且配合電擊。

酷刑(二十二)煙頭燙手指


圖82

即用點著的煙頭燙學員的手指甲。

刑具介紹

一、鐵椅子

圖示是法輪功學員仿製的。教養院體罰學員用的鐵椅子模型,實際的鐵椅子比模型要厚重得多,需由幾個人才能抬動。

凡是不「轉化」的、不配合其它酷刑迫害的,就給你長期固定在此大鐵椅子上,用各種酷刑迫害,最殘忍最野蠻的是用粗管子插在受刑者喉嚨處來回拉、來回插,並把嘴用撐子撐開,把牙壓倒流著血灌食,大多數受刑者都被折磨得四肢僵直,眼球上翻。箭頭標注處均有用來固定身體的鐵環。


圖83

二、下面分別有手銬、腳鐐、灌食管、嘴撐子


圖84

圖85


圖86

圖87

後記:

錦州教養院對剛進來的學員或不放棄「真、善、忍」的都要實施各種刑罰,叫做「突擊轉化」。這期間教養院全體二大隊幹警全部吃住在教養院,不許回家,他們稱「封閉式」。一開始他們用假偽善的辦法騙,看不行,就原形畢露對學員實施各種酷刑進行迫害。

六年多來,錦州教養院迫害大法學員的手段殘忍、陰毒、慘無人道而臭名昭著,大法學員石忠岩(錦州人)就是被長期酷刑折磨虐殺的,義縣的肖鵬被迫害成精神失常身亡。

竇國軍(北鎮人)被迫害得精神失常,還有數百人都受到過各種酷刑迫害,而這種迫害至今仍在繼續著。

大法學員邵明剛被迫害得出現了生命危險,血壓高達二百多,教養院仍繼續迫害,不許家人(妻子)接見,不給保外就醫。

大法學員戚明力,目前被迫害成了殘疾,不能正常走路,身體長滿疥瘡,雙目看東西模糊,教養院不予治療,又不給保外就醫。

大法學員苗建國因不放棄信仰,被迫害得身體狀況極差。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應到期釋放,教養院以不「轉化」為由至今仍不放人。更無人性的是(大約二零零三年)教養院還強迫其八十多歲的老父母給兒子交抵押金(苗建國被迫害生命垂危之時,教養院以保外就醫為由強行勒索苗家七千元)現今苗建國已被非法關押在教養院一年多之久,而七千元的抵押金至今未還。苗建國父母親因無力償還這筆錢和思念兒子,兩位老人經常以淚洗面,他們說:「以前苗建國不學法輪功時,他們二老為他操盡了心,如今學了法輪功變好了,非常孝順,家裏家外都讚不絕口。可政府要把他轉化成以前的樣子,政府這不是在幹壞事,害人嗎!」

六年來,錦州教養院以院長張海平,金福利、李鳳林為首和二大隊白金龍、李松濤等為先鋒,對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已觸犯了刑法、憲法等。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自《九評共產黨》問世以來,中國的民眾更加認清了中共的實質和這場迫害的邪惡。至今已有五百六十餘萬人退出中共及相關組織。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神必將清算對大法行惡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不懸崖勒馬,繼續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鎮壓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將受到嚴懲。《大法學會公告》警示那些仍然迫害法輪功的,包括錦州教養院的不法之徒:

「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法輪大法學會特此公告: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統治搖搖欲墜,迫害難以為繼。對邪惡的最終審判越來越近。然而,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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